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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半元紀念幣遭查扣後丟失 老人苦尋傳家寶

2015-04-21 08:35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1996年4月15日。

  申德林稱,經多方考證,那兩枚“民國半元紀念幣”價格不菲。“該幣由於文獻失載或者為樣幣,存世量極少,現在僅中國錢幣博物館保存一枚,為無價之寶。”申德林還説,曾有專家告訴他,有位日本人曾在南京以800萬人民幣的價格買走一枚。

  歷經10年訴訟告贏工商

  事後不久,申德林在與工商局幾經交涉未果的情況下,一紙訴狀將洮南市工商局告上法院。

  申德林説,1997年3月,在案件審理期間,工商局將一部分古幣等物品退還給他,並收走《扣押財物通知書》,但兩枚最珍貴的“民國半元紀念幣”不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返還財物清單》之列。當時,他用篆書在《返還財物清單》上書寫未收到兩枚“民國半元紀念幣”並簽字。

  申德林説,在此後的數次庭審、舉證期間,他都沒有再見過那張自己簽過字的返還清單。工商局先後提供兩份《返還財物清單》,用來證明已返還紀念幣。因為其中一份沒有申德林簽名,沒有落款日期,另一份具領人一欄標注“拒絕簽字”,所以法院未予採納工商局提供的《返還財物清單》。

  在接下來的多年裏,法院多次開庭審理此案。起初,法院不認可申德林的訴訟請求,以證據不足為由,3次判決駁回他的起訴。

  申德林認為,自己提出訴訟最有力的證據就是複印了當年洮南市工商局給他、後來又被收走的《扣押財物通知書》。2006年,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這份證據真實有效,判申德林勝訴,要求洮南市工商局“立即將扣留的兩枚民國半元紀念幣予以退還”。

  申德林勝了,但是洮南市工商局始終拒絕返還他的“傳家寶”,法院執行多年未果。

  在法院執行期間,申德林曾提出對“民國半元紀念幣”進行估價賠償,但沒有實物無法鑒定,案件陷入“死迴圈”。

  2011年11月,洮南法院就曾宣告終止執行,申德林不服。按照法律程式,他再次起訴洮南市工商局,白城中院于2012年再次判決申德林勝訴,洮南法院又繼續執行此案。

  關於紀念幣

  無資料記載價值難評估

  網際網路以及古錢幣書籍上很少有“民國半元紀念幣”的相關資料。今年4月15日上午,記者來到位於天安門廣場西南側西交民巷17號的中國錢幣博物館。在三樓民國錢幣的一個展櫃中,放著一枚民國開國半元紀念幣,那就是申德林所説和自己找不回的紀念幣一樣的紀念幣。這枚銀質錢幣與現在的一元錢硬幣大小接近,錢幣的中央畫著孫中山半身側面肖像,頭像周圍刻有“中華民國開國紀念幣”以及花朵圖案,做工精緻。因為展櫃中僅有這一枚錢幣,所以無法觀察到該幣背後的圖案如何。

  中國錢幣博物館一位古錢幣研究專家告訴記者,半元幣存量極少,目前博物館沒有相關文字資料記載,價值很難估計。也有專家懷疑半元幣是非民國政府發行的所謂臆造品(指仿製者根據自己的想像造出了一些歷史上根本就不曾鑄造過的錢幣)。

  這位專家認為,民國時期的半元幣價格應該沒有800萬這麼誇張。專家還稱,據他了解,在古錢幣領域,如果沒有實物,沒有機構會去做價值評估或鑒定。

  此外,專家向記者透露,在古幣評估鑒定方面,專家們水準參差不齊,即使同一枚古幣,專家們評估出來的價值也可能有天壤之別。

  特寫

  19年艱辛“尋寶路”

  為了要回自己的“傳家寶”,19年來,申德林幾乎將全部積蓄都用來赴吉林討説法。

  申和平説,父親只要攢夠了錢就會上路,僅近幾年的火車票就攢了百餘張。為了省錢,申德林每次都坐硬座往返家鄉和吉林剩近4

  原標題:老人傳家寶“民國半元紀念幣”遭工商查扣後丟失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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