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水質最差十城市 定期公布
打贏水污染治理“命運之戰”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強化科技支撐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明確和落實各方責任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袁野制圖措施
日前,國務院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又被稱為“水十條”。這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動指南。
行動計劃提出,到2020年,全國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到2030年,力爭全國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係統功能初步恢復。到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係統實現良性循環。
主要指標是:到2020年,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達到70%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高于93%。
到2030年,全國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到75%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為95%左右。
行動計劃強調,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國家定期公布水質最差、最好的10個城市名單和各省(區、市)水環境狀況。加強社會監督,構建全民行動格局。(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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