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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問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

2015-04-07 11:21 來源:央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央廣網財經北京4月7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國務院辦公廳昨天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意味著我國養老“並軌”又向前推進了一步。這一辦法所説的職業年金,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經濟之聲三問職業年金。

  第一問:何時開始繳納?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説:今年就會繳納,與機關事業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是同步的。”  

  辦法明確,職業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共同承擔。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

  金維剛介紹,養老“並軌”後,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人員都要參加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和待遇發放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是一致的,這部分養老金的替代率,也就是佔在職工資的比重不會超過60%,而改革前這一比率是70%到90%。

  為了保障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待遇不降低,職業年金將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通過投資運營等,預計能將替代率提高20個百分點以上。

  第二問:繳費基數是什麼?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説,對於公務員和參公人員,繳費基數是上一年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補貼和已經規範後的津補貼;對於事業單位人員,繳費基數是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補貼以及績效工資。而“改革性的補貼、獎勵性的補貼暫時不納入繳費基數。

  第三問:錢從哪來?

  辦法規定,對於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部分由財政支出。而對於非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由單位實際承擔。由此形成的職業年金基金實行市場化投資運營,按實際收益計息。

  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説:“公務員的供款渠道只有財政,所以要建立職業年金制度,財政是唯一的供款渠道,不允許機關自籌自支搞小金庫。”

  這樣會不會造成新的不公平呢?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褚福靈説:“隨著人才競爭日益激烈,企業為吸引人才,會在企業年金等方面給予職工更好的待遇。”國家也會逐步出臺一些政策,鼓勵企業為職工繳納企業年金,“越來越多的企業建立起企業年金之後,企業職工養老金的替代率也會與機關事業單位的看齊。

[責任編輯: 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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