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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異地用鹽被罰5千 鹽務局:早交錢就沒事兒了

2014-11-02 08:33 來源:現代快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徐州一大排檔老闆被罰5000元

  鹽務局回應稱,根據規定食用鹽必須在當地購買

  徐州新沂市一大排檔老闆老陳用了2斤連雲港的鹽,竟被罰了5000元。鹽是真的,只是因為跨區域用鹽,老陳不明白:“至於處罰這麼重嗎?”昨天,新沂市鹽務管理局鹽政稽查科的一名工作人員説,根據江蘇省有關規定,老陳的這種情況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因為之前老陳拒不接受,該局才向當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跨區域用鹽被罰1500元

  老陳今年62歲,新沂市阿湖鎮阿湖村人,做了35年廚師。因為他家所在地和連雲港市東海縣接壤,兩地之間交流頻繁,老陳也曾在東海縣曲陽鄉工作多年。最近幾年,老陳在老家阿湖鎮開了一家大排檔。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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