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的先富人群正在或者考慮移民海外,尤其是美國。通常,由於生意還在國內,以及一些其他方面的考慮,他們不太願意放棄中國國籍,更願意拿一張美國綠卡獲得永久居留權。這樣來去自如,好不瀟灑。
但在實際操作移民的過程中,很多人發現,現實,尤其是稅制方面,未必那麼理想。
對於那些移民美國後工作生活重心都遷移到美國的家庭,並不存在這個問題。但對那些在國內有生意有企業,不在美國就業,工作生活的重心依然在國內的富人們,拿綠卡時需要對稅收方面的問題進行一番深思熟慮。
中國目前主要實施的是間接稅,納稅主體是企業。雖然有個人所得稅的名目,但在實施過程中,實際上從簡為工資稅。納稅主體主要是高薪工薪階層。工資以外的各種勞務性、財産性收入並不會被徵稅。而企業的經營者通常在企業中只領取較低的工資,因此只交很少的所得稅。而企業的稅賦雖然總體較重,但實際上由消費者、員工和企業擁有者共同分擔。企業擁有者個人實際繳納的所得稅並不高。
而美國的稅收制度要完善和有效得多。在各種聯邦稅中,收入所得稅佔主要地位。在聯邦總稅收中,個人收入所得稅所佔比例為50%左右。同時包括聯邦遺産、繼承稅地方稅中的房産稅等也都落在個人頭上。據統計從2000年到2010年,美國家庭平均每年向政府繳納的各種稅賦約佔家庭收入的29%。雖然個人所得稅主要是按照家庭收入和人口等因素考慮,去掉免稅和抵稅額來徵收,但只有中低收入家庭和孩子多的家庭會享受到政府退稅,而對於高收入階層來説,這些稅收很難逃掉。一旦被發現偷稅漏稅,輕者吃罰單,名譽掃地,重者坐牢。
因此生意重心在國內的富人面臨這樣一個尷尬局面:在中國,企業要承擔較重稅負;而在美國,個人收入又要繳納較高稅負。
根據美國國稅局2006年10月發佈的《綠卡持有者納稅指南》:“作為一名美國永久居民,便有義務申報在全世界範圍內不管以何種方式獲得的收入。”全球所得的範圍包括個人薪資收入、海外銀行賬戶、股權或股票等投資收益等等。這一法案之前並未嚴格執行,而隨著美國政府的錢袋子越來越緊張,申報的嚴格程度越來越高。從長期的趨勢看,政策的執行只會越來越嚴格。
從長遠看,拿綠卡很難再是一個穩賺不賠的買賣。要想左右逢源,兩頭的便宜都佔,比以前越來越難了。(央視財經頻道評論員 劉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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