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近日從湖北省質監局缺陷産品管理中心獲悉,汽車三包實施一年以來,該省出現了首例(非全國首例)利用三包規定實現家用汽車退貨的案例,車主、經銷商、生産商已于近日達成退貨協議,具體事宜正在進行中。
今年8月,武漢一車主購買了一輛合資品牌汽車,在購車未滿1個月、行駛距離未超過700公里時,出現剎車失靈的制動系統故障,於是要求退車。10月初,經銷商經過層層彙報,終與車主達成一致:車輛故障符合汽車三包規定的退換車條件,與汽車廠商取得聯繫,予以退車處理。
據湖北省缺陷産品管理中心提供的數據顯示,汽車三包實施一年來,通過第三方爭議調解處理的案例共計168起,其中退換1起,雙方達成一致進行維修120起,三包規定不予支援47起。從三包規定支援案例的故障發生部位來看,發動機故障達到30起,排名首位;之後依次是電氣設備、傳動系統、車輪和輪胎、制動系統等。
對於近三成爭議案例不獲支援,省缺陷産品管理中心負責人表示,主要原因是消費者對三包規定的要求不清楚。該規定表明,自銷售商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以內或汽車行駛3000公里以內,屬於退換期限;2年以內或行駛50000公里以內,屬於先維修後退換期限;3年以內或行駛60000公里以內,屬於維修期限。“消費者在購買家用汽車時,一定要索要並保存好發票和各類出廠憑證。”該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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