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發佈了車檢改革18項新政,推出了私家車6年內免檢、異地檢驗、預約檢驗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
警方介紹,車檢新政發佈以來,受到社會各界和車主們廣泛關注,但是部分車主仍對新政推出的6年內私家車免檢措施存在一些誤讀。因此對市民比較關心的一些問題進行集中答疑。
誤讀一
為了享受免檢政策,先不去檢驗
正解:非營運轎車等車輛6年內免檢政策自今年9月1日實施,此前已逾期未檢驗的車輛不能享受免檢政策,仍需要按原規定到檢驗機構參加檢驗。
在此提示車主,車輛臨近檢驗日期或者逾期未檢驗的,應及時到檢驗機構進行檢驗。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逾期不檢驗的車輛不得上道路行駛;違法上路行駛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
誤讀二
只有今年9月1日以後買車才能免檢
正解:2010年9月1日以後註冊登記的符合條件的車輛都享受免檢政策,你不用等到9月1日以後再購車。
按照機動車註冊登記時間(簽注在機動車行駛證上)劃分:2012年9月1日以後註冊登記的車輛,能夠享受兩次的免檢優惠;2010年9月1日以後,但是在2012年8月31日之間註冊登記的車輛,只能享受一次的免檢優惠。對2010年8月31日之前註冊登記的車輛,應在9月1日前參加第二次年檢,所以不享受免檢優惠。
誤讀三
只要是新車,都可以享受免檢政策
正解:新買的私家小型車有3種情形不享受免檢政策:
第一種,部分車型不享受免檢。6年內免檢政策適用車型包括非營運轎車(含大型轎車)、非營運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但麵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不屬於免檢範圍。
第二種,發生過事故的車輛不享受免檢。6年內新車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也不享受免檢政策。
第三種,購車後長期未登記的不享受免檢。自車輛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註冊登記手續的,也不享受免檢政策。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