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小客車目錄上的企業和産品不是“終身制”。記者從市經信委和質監局獲悉,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及産品審核備案管理有了細則,並建立退出機制。在京新能源小客車銷售量2014年低於500輛、2015年低於1000輛,車企下一年度退出“目錄”。
另外,企業銷售或售後服務不規範、未履行相關承諾的,以及發生過重大安全或品質事故(爆炸、起火、漏電等),並造成人員傷亡或惡劣社會影響等情況的,企業視情況整改,拒不整改,也將退出“目錄”。
産品方面,如果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品質問題(爆炸、起火、漏電等);單一車型累計總銷量500輛以下在正常運作過程中累計發生2起非人為安全事故(爆炸、起火、漏電等),或單一車型累計總銷量500輛(含)以上有超過1%(含)産品發生非人為安全事故(爆炸、起火、漏電等)情況,産品也將退出。
另外,生産新能源汽車的企業對車輛提供不低於3年或6萬公里的質保,對動力電池等關鍵零部件提供不低於5年或10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的質保。(記者 張璐 鄒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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