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人大常委會決定今年修改《證券法》專家稱思路更務實 懲處違法違規力度將加大
■本報記者 朱寶琛
3月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張德江委員長在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表示,今年將修改《證券法》。此前人大新聞發言人傅瑩曾表示,今年4月份有望再次審議《證券法》修訂草案。至此,《證券法》修改時間表得以明確。
昨日,多位業內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證券法》修改關係到資本市場的改革發展大局,今天的資本市場已今非昔比,完善這部事關市場法治化建設的“基本大法”,有迫切性。有專家指出,一審稿中曾經出現的“註冊制”表述將淡出,而轉為採取更加務實的思路。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以43個字概述資本市場發展問題,即“深化多層次資本市場改革,完善主機板市場基礎性制度,積極發展創業板、新三板,規範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這將是指導《證券法》修改的一個重要指針。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近日表示,一審稿加大了資訊披露的力度,加大了對虛假陳述、操縱市場和關聯交易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為多層次資本市場留下了發展的空間,同時也加強了對投資者的保護力度,增加了救濟渠道,加強了監管當局的監管手段。人們注意到,吳曉靈已不再提及註冊制。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在控制總杠桿率的前提下,把降低企業杠桿率作為重中之重。聯儲證券首席投資顧問胡曉輝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幫助企業降杠桿,這是資本市場當仁不讓的職責。”他認為,在確保品質的前提下,加大IPO的力度,加快IPO的速度,這是支援實體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
一位來自上海的券商投行人士對記者表示,“政府一直都在致力於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但是,企業融資成本高企的解決之道不能只靠央行放鬆貨幣,還需放開直接融資,通過增加資本市場的低成本融資來降低企業融資成本。這在《證券法》的修訂過程中都應該有所體現。”
西南證券董事長廖慶軒建議,要進一步厘清證券監管職能及監管模式,為未來各層級資本市場之間的通道預留合理的法律空間。同時,規範證券經營機構,建立既能支援相關行業創新發展,又能有效守住風險底線的法律框架。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對《證券法》中有關證券違法犯罪量刑規定的修訂抱有期待,“現行的《證券法》中涉及懲罰犯罪的力度不夠,面也不廣。希望這次修法,從民事和刑事方面加大對違法犯罪懲處力度。”他表示,建議採用與“牢底坐穿”“傾家蕩産”相當的法律條款,嚴懲並威懾重大犯罪分子。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建議,要按照重典治亂、猛藥去疴的原則,促進資本市場誠信化、法治化。建議創新資本市場監管體制,推動監管轉型,實現協同監管、信用監管、精準監管、法治監管、透明監管、民本監管;完善民事責任與行政處罰制度,提高違法成本,歸零違法收益,確保違法成本高於違法收益。
鼎鈞資本高級合夥人楊煥認為,《證券法》修訂草案或重點關注從嚴監管、從嚴處罰等領域,而對於企業資訊披露及財務作假層面的上市公司,監管層將會給予從嚴、從重處罰。
專家表示,規範證券經營機構,建立既能支援相關行業創新發展,又能有效守住風險底線的法律框架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