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控煙條例下月實施 違法吸煙不良記錄將被公示
12日,北京中日友好醫院開出首張煙草依賴處方箋。12日起,該醫院所有科室的掛號單和門診處方單都將印有臨床
戒煙中心戒煙門診和戒煙熱線號碼的提示,以配合“史上最嚴”控煙條例的實施。 新華社發
6月1日,被稱為“史上最嚴”的《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將正式實施。昨天,北京市衛計委對外公佈了《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衛生監督執法工作方案,明確控煙舉報需在3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控煙監督執法工作數據將定期向社會公開,對違法吸煙的不良記錄進行公示。市衛計委還表示,將在6月至8月開展為期3個月的集中行政處罰。
□焦點關注
1 投訴舉報後如何處理?
舉報人30日內可得到反饋
方案規定,北京12320為全市統一的違反《條例》行為投訴舉報電話,受理來自於個人、單位及上級交辦的控煙投訴舉報事項。對違反《條例》規定的投訴舉報,工作人員將記錄投訴人姓名、聯繫電話、被投訴場所名稱、所在轄區、具體地址、投訴內容(明確《條例》規定的違法行為),形成投訴舉報工單轉辦至“北京市衛生監督平臺”。
對不屬於衛生計生部門監督執法範疇的投訴舉報,北京12320應通過電話、平臺或其他方式轉至相關部門,如相關部門不予認同、受理,轉市愛衛辦協調處理。
接到投訴舉報工單後30個工作日內,衛生監督機構應辦理完畢,並將辦理結果反饋投訴舉報人。北京12320對辦理結果進行隨訪,定期向市衛生計生委報告投訴舉報受理、轉辦情況。
2 執法檢查標準是什麼?
重點看“四有一無一勸阻”
控煙監督執法檢查的範圍為《條例》規定禁止吸煙的場所和區域,重點加強對黨政機關、學校、托幼機構、醫療機構、賓館、餐廳、娛樂場所等控煙場所和單位的監督執法檢查。
市衛計委副主任毛羽表示,要重點檢查禁止吸煙場所是否做到“四有一無一勸阻”,即有禁止吸煙的管理制度,有醒目的禁止吸煙標識,有控煙舉報投訴電話12320,有控煙檢查記錄;無吸煙用具和附煙草廣告物品;對吸煙者及時進行勸阻。而針對違法吸煙者,監督檢查人員則要耐心教育、宣傳,引導其不在禁止吸煙場所和排隊等候隊伍中吸煙,合法吸煙時應合理避讓不吸煙者,不亂彈煙灰,不亂扔煙頭。
在控煙條例徵求意見時,單人辦公室並未納入禁煙範圍,被不少控煙專家認為是“給領導留特權”,在草案投票通過時終被明確禁止。衛生監督相關負責人強調,黨政機關是條例執法監督的重點地區,在實施後擬首先對這裡進行監督執法工作。
3 處以罰款是必須的嗎?
執法人員應先勸阻後罰款
市衛生監督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條例實施前,全市1000多名一線衛生監督員均將接受至少一輪的執法工作培訓,包括對學校、餐廳等重點場所的執法具體流程等。他舉例,在餐廳對個人的違法吸煙行為進行監督執法時,首先要進行的是勸阻其行為,“條例規定執法人員是對違法行為可以處以罰款,而並非必須”,負責人表示,條例的目的並非在於罰款,而一旦吸煙違法行為及時停止,也將不再進行相應罰款。
按照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像餐廳咖啡廳等餐飲場所的經營者,應對在禁止吸煙場所內的吸煙者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要求其離開;對不聽勸阻且不離開的,向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投訴舉報。負責人表示,將對場所的勸阻是否到位進行監督,具體執法時會詢問場所是否有負責勸阻的人員,本市還將對經營者、管理者陸續進行培訓。
□相關措施
全市開展3個月集中行政處罰
據介紹,北京市將於6月至8月開展為期3個月的集中行政處罰,每個月確定1周為全市集中行政處罰周。集中行政處罰週期間,各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落實每天集中執法地點,投入執法力量,並將處罰情況以及處罰典型案例(各區縣每月至少10例)以月報的形式報市衛生計生委。可採用突擊檢查、集中巡查、聯合相關部門共同檢查等方式。市、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每月要向社會公示控煙監督執法情況。
毛羽指出,集中行政處罰並不與日常監督執法相衝突,並不能代替日常檢查。而是在日常檢查的基礎上,進行集中的強化。
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則進入提高鞏固階段,對問題突出的場所和個人,依據《條例》嚴格進行行政處罰,鞏固前期控煙監督執法效果。加強對前期監督執法特別是典型案例的警示宣傳,進一步加大控煙監督執法力度,讓廣大市民和經營單位樹立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觀念。各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認真總結集中控煙監督執法工作,進一步完善監督執法工作機制,將控煙納入日常監督執法工作體系。
被查3次以上場所或網上公示
毛羽介紹,為了督促落實屬地責任,市衛計委將通過公開量化的方式,定期向社會公開各區縣衛計委行政部門控煙監督執法工作數據,包括相關行業違法行為投訴舉報及行政處罰情況,進行“月檢查、月曝光、月排名”,接受社會監督。
各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按照要求上報控煙監督執法工作資訊、控煙執法巡查記錄等。集中監督執法期間每週報1次,平時每月報1次。
此外,還將推行違法吸煙行為公示制度。在已開展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的場所(賓館、游泳場館、美容美發、洗浴)使用控煙違法行為公示牌,並納入量化分級考核。在其他重點控煙場所(娛樂場所、飯店餐廳、學校、醫療機構、黨政機關、寫字樓等)逐步推行公示制度。建立不良記錄公示制度,凡因違反《條例》被查處過3次(含)以上的,將不良記錄在單位醒目位置或政府相關網站上公示1個月。
□背景連結
細數控煙條例之“最”
◎範圍最嚴公共場所都將禁煙
《條例》第九條明確規定:“公共場所、工作場所的室內區域及交通工具禁止吸煙。”意味著,所有“帶頂帶蓋”的公共和工作場所都不允許吸煙。
《條例》對禁煙範圍的劃定,曾歷經波折。在此前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立法草案中,單人辦公室成為“例外”,被解讀為擁有單人辦公室的領導幹部享有“特權”;機場等可以設置吸煙室,意味著機場一些貴賓接待室可以例外;酒店、賓館等具備獨立排風系統的可以例外。但最終,這些“例外”都無一例外被取消。
◎禁售最嚴禁止網路非法售煙
《條例》規定,禁止煙草製品銷售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製品;違規者可由煙草專賣部門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同時,禁止在幼兒園、中小學校、少年宮及其周邊100米內銷售煙草製品;禁止通過自動售貨機或者行動通訊、網際網路等資訊網路非法銷售煙草製品。
◎廣告壓縮禁止煙草冠名贊助
《條例》嚴厲壓縮了煙草廣告的存在空間,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行動通訊、網際網路等大眾傳播媒介發佈或者變相發佈煙草廣告將被禁止。同時,不能在公共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設置煙草廣告、不能設置戶外煙草廣告,也將禁止各種形式的煙草促銷、冠名贊助活動。
記者 龔棉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