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吳為)昨日,《北京市工會深入推進集體協商行動計劃(2015-2018年)》發佈,到2018年,全市建工會的企業將有85%以上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百人以上建工會企業獨立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保持90%以上,百人以上典型示範企業將達70%。
工資集體協商制覆蓋281萬人
據悉,北京市從2010年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工資集體協商試點工作,並在2011年制定了三年行動計劃。截至2014年底,北京市簽訂集體合同1.78萬份,覆蓋企業9.26萬家,覆蓋職工281萬人,建制率81%;簽訂工資專項協議1.67萬份,覆蓋職工243萬人,建制率80%;百人以上建會企業開展協商的有3015家,建制率86%。
北京市總工會副主席王玉英錶示,“大部分企業調資幅度都在5%-10%以上,部分企業職工工資還實現了翻番。”
今年解決一批拒不協商企業建制
根據《行動計劃》,今年內,北京市將繼續推動百人以上企業單獨建立工資協商制度。同時,在市級層面重點行業將開展行業協商,産業工會每年至少新增1個市級行業協會協商。區縣、開發區工會要在同類企業集中、行業特點突出的區域推進行業工資集體協商,每年至少新增2個行業工資集體協商。
王玉英介紹,通過行業協會開展工資協商,能更有效率地在更多企業建立協商制度。2013年12月首批6家企業代表與北京市汽車零部件工會聯合會簽訂了工資集體協商協議,覆蓋企業88家,職工約2.1人。2014年12月進行了第二次協商,覆蓋企業92家,職工2.3萬人。
王玉英錶示,今年還將下力氣解決一批無正當理由拒不協商的企業建制問題。“今年,建會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建制率保持在82%以上,百人以上建會企業獨立開展工資集體協商達到90%以上。”
■ 釋疑
1
哪些內容要協商?
效益好壞協商重點不同
根據《行動計劃》,工資集體協商的內容包括:職工年度平均工資水準及調整幅度;本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獎金、津貼、補貼的具體數額及分配辦法;加班工資;勞動定額標準和計件單價;社會保險等。其中,一線職工工資增長水準、高技能人才鼓勵機制、女職工特殊保護、農民工和勞務派遣工工資同工同酬問題是重點協商問題。
市總工會介紹,經營困難的企業,要突出協商工資支付保障、社會保險費足額繳納等問題。經營效益較好的企業,突出協商工資水準、增長幅度和福利待遇,縮小收入差距。
2
協商程式是怎樣?
最低工資標準必須協商
未來,工資協商將按照《北京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規範指引標準》進行。協商分為職工協商代表民主推選、書面要約應約、協商會議正式協商、職代會審議通過、首席代表簽字蓋章、協議備案公示六個程式。
其中,最低工資標準、工資調整幅度、工資支付保障“三項內容”為必協商內容;代表産生過程及構成、協商初始訴求及協商結果、職代會討論決定過程及決議、職工知曉率測評過程及數據、規範化協商自查情況及效果“五項工作”需要記錄在案。
3
協商結果如何落實?
生效協議10日內公示
職工與企業協商的協議如何監督以保障落實?據悉,未來區縣、街道鄉鎮總工會將建立集體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制度,針對簽約雙方全面履行工資集體協議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行動計劃》中説,企業工會要自工資集體協議生效之日起1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全體職工公示。工資集體協議的履行情況還要向企業、行業或區域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接受職工群眾的監督。
新京報記者 吳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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