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昨天發佈了2015年本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按國家確定的原則,採取掛鉤調整、定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適當提高待遇水準。其中,包括兩項普調政策,以及特定群體的三種特殊傾斜政策。
這次調整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1月、2月增加的養老金將隨3月份養老金同時補發到位。
此次調整的人員範圍是,2014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
據了解,本市自1994年建立了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制度,這是第23次連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將惠及本市228萬企業退休人員。
此外,在全面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同時,本市還相應提高了企業退休、退職、退養人員最低養老金標準。調整後,上述三類人員的生活補助費最低標準分別為每月1609元、1464元、1331元。參加此次調整的企業退休、退職、退養人員,調整後不足上述最低標準的,將對應補足到最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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