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河北省承德市環保局獲悉,作為京津冀水源涵養功能區,承德市建立起全新的流域良性保護和治理機制“河長制”,縣(區)委書記、縣(區)長擔任轄區內河流的一級河長,鄉鎮委書記、鄉鎮長擔任轄區內二級河長,確保流域水環境品質持續改善。
據承德市環保局宣教中心主任于勝利介紹,今年 初 承 德 市 在 灤 河 、 武 烈 河 、 柳 河 、 潮 河 、 清 水河 、 伊 遜 河 、 瀑 河 、 青 龍 河 等8條 主 要 河 流 推 行“河長制”,在河岸顯要位置設立河長公示牌,標明河長職責、保護目標和監督電話等內容,接受社會監督。
“河長制”實行分級考核,承德市“河長制”實 施 工 作 領 導 小 組 負 責 組 織 實 施 一 級 河 長 考 核 工作。各縣區結合本地實際制訂相應的考核辦法,組織對二級河長考核。考核採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方式,考核結果與幹部實績掛鉤,並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綜合考核。對考核不合格、工作不力的“河長”,實行行政約談、通報批評;對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河長,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納入組織調整範圍。
于勝利介紹説,自實施“河長制”以來,承德市水環境品質總體向好。今年4-8月份,全市25個國、省控 監 測 斷 面 水 質 達 到 和 好 于 Ⅲ 類 的 比 例 , 分 別 是56%、60%、76%、80%、80%,較去年同期分別提升20%、12%、24%、20%、4%。 (曹國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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