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下午,山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對即將於8月1日實施的新版《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進行解讀:機動車在單向兩車道的左側車道行駛,低於規定時速的20%將罰款200元;遇有重大節日及惡劣天氣,高速公路禁止危化品運輸車輛通行;不滿12周歲的兒童將不能坐在副駕駛位置上。
對於大型車輛長期佔用左側車道行駛,導致高速公路通行緩慢的難題,新條例從一個特殊的角度進行了破解。新條例規定,對機動車在同方向有兩條車道的左車道行駛,低於規定時速20%以上的,處以200元的罰款。同方向三條車道的中間車道時速低於規定的20%以上的也按此標準處罰。這一創新性的規定有效解決高速公路不高速的問題。這次新條例改變思路,根據交通法的有關規定,採取低速抓拍的方式,限制低速車輛佔用左側車道行駛。同時條例還明確規定,同方向有兩條車道的,大型客車和中型、重型載貨汽車除因超車需要外,禁止駛入左側車道; 同方向有三條以上車道的,禁止大型客車和中型、重型載貨汽車使用最左側車道超車,以確保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
在這次新修訂的條例中,對是否允許車輛上高速公路行駛採取了區別對待的做法。在重大節日、惡劣天氣時,危化品運輸車輛將禁止上高速,普通車輛則傾向於保證通行。新《條例》明確了高速公路管理和經營單位、氣象機構逐步安裝高速公路氣象預警資訊發佈設施和可變限速標誌的內容,對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機動車進行減速、降速提示,直至降低到安全的行駛速度,確保高速公路的通行安全,最大限度的方便群眾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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