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自今年起,異地居住人員領取社保待遇的資格協助認證工作,將首次可以通過網上認證的方式進行。市人社局5日發佈通知透露,此舉將相應減少參保者辦理手續的環節,同時提高效率預防作假,增加認證的真實可靠性。
據介紹,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利用異地退管系統開展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資格協助認證工作的通知》,本市自2014年起首次利用部級異地居住人員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資格協助認證系統開展網上認證工作。網上認證相應減少了認證者“回寄認證表”的環節。同時通過網上資訊的比對和認證,也可預防個別人從中作假的幾率。
關於外地協助本市認證
不認證9月起暫停待遇
2013年12月31日(含)前按月領取北京市社會保險(障)待遇非本市戶籍或長期在異地居住的人員,均須參加2014年度的異地資格認證。
“網上認證表”或“回寄認證表”由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統一向領取待遇人員郵寄。領取待遇人員在收到認證表後,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攜帶相關材料前往目前居住地的縣(區)級社保經辦機構或其認可的街(鄉)社保所進行資格認證。
通過網上認證方式辦理的,“網上認證表”由認證地留存,認證結果通過網上傳回本市社保經辦機構。通過郵寄方式辦理認證手續的,領取待遇人員須于2014年7月31日前將蓋有協助認證機構公章和本人簽字的“回寄認證表”裝入回郵信封寄回所在單位。
此外,本市社保經(代)辦機構將於2014年9月起暫停支付未按期反饋認證結果人員的社會保險(障)待遇。
關於本市協助外地認證
體弱不便者社保所應到府服務
需本市協助認證的領取待遇人員,由本人持參保地寄發的認證表單、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就近前往區(縣)社保經辦機構或街(鄉)社保所辦理認證手續。
已聯通異地退管系統的認證網點,對持“網上認證表”人員進行認證,應同時通過部級異地退管系統辦理認證操作。認證後將“網上認證表”按月或定期交區(縣)經辦機構存檔。
未聯通異地退管系統的認證網點,也應對持“網上認證表”人員進行認證,並在五個工作日內將“網上認證表”報送至區(縣)社保經辦機構。
對於年老體弱行動不便的領取待遇人員,其居住地社保所在接到本人或親屬提出的到府認證申請後應提供到府認證的服務。
關於居住境外人員認證
需提供《健在確認表》或領事認證
出境定居或在國外生活(特指已轉外國籍和居住一年及以上),但在本市領取待遇人員,應于2014年10月31日前向所在單位提供加蓋我國駐其居住國使領館印章的《健在確認表》或領事認證。單位應于2014年11月20日前將《健在確認表》或領事認證報送給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
對於未按期認證人員本市社保經(代)機構將於2014年12月起暫停支付其社會保險(障)待遇。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