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11日開始,北京將調整部分機動車的交通管理措施,主要將針對載貨汽車、黃標車等交通“污染大戶”進行更嚴格管控。
為改善首都空氣環境品質,有效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北京市交通委、環保局和公安交通管理局聯合發佈了《關於對部分機動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決定從2014年4月11日起,對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上行駛的部分機動車的交通管理措施進行調整。
據介紹,此次《通告》是對現行機動車交通管理措施的梳理和完善,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變化。一是每天6時至23時,北京市載貨汽車的禁行範圍由四環路(含)以內道路擴大為五環路(不含)以內道路。五環路主路禁止核定載品質8噸(含)以上載貨汽車通行的時間,由每天6時至22時調整為每天6時至23時。每天6時至24時,外省、區、市載貨汽車的禁行範圍由五環路(含)以內道路擴大為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
二是黃標車禁行範圍在六環路(含)以內道路的基礎上,增加了遠郊區縣城關鎮主要道路,且自2015年1月1日起,禁止外省、區、市黃標車進入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
另外,北京市黃標車的尾氣排放檢測由半年一次縮短為3個月一次,檢測時間按照車輛註冊登記對應月份進行。另外,北京將取消長期進京通行證,同時外省、區、市進京載客汽車的限行措施維持不變。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