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天津2月11日電 (記者 張道正)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石玉穎11日表示,為推進工商註冊制度便利化,進一步簡政放權,天津將實施的新的工商登記制度,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
當日,天津市工商局舉行2014年首場新聞發佈會,發佈《天津市改革工商登記制度方案》。石玉穎在會議上介紹,此次改革目標為進一步優化市場準入流程,提高準入服務效能;進一步降低門檻,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創新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能。
“理順市場主體資格登記與經營資格許可的邏輯關係,切實解決審批、登記過程中存在的互為前置、申請程式不順暢的問題。”石玉穎指出,改革現行市場主體準入門檻高、程式繁瑣、效率不高、行政性干預過多的登記體制,大力降低準入門檻、簡化準入程式,切實減輕市場主體負擔,降低社會成本。
此次改革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增資)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
與此同時,天津還放寬了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允許“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並試行商務秘書企業登記,積極引導商務秘書企業為小微企業提供住所託管服務及其他配套服務。
在監管方式方面,天津市工商局也進行了改革,改年檢(驗照)制度為年度報告制度,實行市場主體異常名錄製度,並建立、完善市場主體登記資訊公示平臺,市場主體登記資訊、備案資訊、年度報告資訊、行政處罰資訊等通過該公示平臺進行公示。
“工商部門將通過資訊公示、信用約束等手段,用加強信用監管的方式促進企業誠信經營。”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石玉穎強調,沒有參加年報的市場主體,將會列入異常名錄,社會上任何一個人都可以查詢,“在異常名錄中的市場主體,我想沒有人會和它做交易,這就由過去的處罰手段變成了信用監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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