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換雙倍里程,積分+錢換隨身碟……一直以來,累積積分都是銀行推銷信用卡的一大法寶。不過,由於信用卡積分有一定的 “保質期”,禮品兌換“門檻”也越來越高,越來越多的刷卡族開始考慮在新年來臨之前“擠兌”自己的積分。
那麼問題來了:我們的信用卡積分該不該急著兌換掉?不兌換會有損失嗎?
需要指出的是,不同銀行的信用卡積分有效期,不僅沒有統一標準,而且差異較大。積分到賬後,短則有效期1年,長則5年,甚至永久有效(比如招行)。
同一個銀行,積分政策也可能不一樣。
以建行為例,根據其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信用卡新增積分有效期為最長5年 (以自然年度計算,含累積積分當年)。2016年12月31日以前累積的積分,則是永久有效。
再看農行,2017年1月1日起,農行信用卡個人客戶新增的積分有效期同樣將延長到5年。具體來説,2017年累積的積分將於2022年1月31日到期,2018年累積的積分于2023年1月31日到期……以此類推,到期積分將做清零處理。
還有比較特殊的,像興業銀行,其信用卡積分在主卡卡片有效期內有效,卡片到期續卡後,原卡片積分可保留至該卡片到期日後的3個自然月,3個自然月後,原卡片未使用積分將自動清零,如到期未續卡,原卡片積分自動失效。
為了避免積分白白流失,我們自然要提升信用卡積分兌換的效率,其實這方面也是有講究的:
大部分銀行推出的信用卡積分兌換商品活動,並非全積分兌換,而是花相應積分並支付一定金額的現金才能換到商品實物。比如某銀行推出的一款積分兌換電水壺活動,需要支付8000積分及80元現金才能兌換這款市場參考價為199元的電水壺。
然而在某寶上,這款電水壺可能只要100塊,持卡人兌換掉了大把積分,卻並沒節省多少錢。所以,通過消費換購實物商品等形式花費信用卡積分的,大都不划算。
所以,建議大家在兌換信用卡積分的時候,可以更多地考慮兌換“虛擬商品”或折現、還信用卡的方式,這樣相對划算。
比如廣發某寶聯名信用卡的積分,就可以通過相關方式抵現網購;交行相關超市的聯名信用卡積分,則可折算成現金用於還款。手機充值卡、流量卡、加油卡等虛擬商品也是不錯的選擇。
這樣做還有一個好處,就是信用卡積分兌換的實物商品往往涉及運費支出,如果收到的時候出現品質問題,維權成本也會增加,反而給自己添堵了。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