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雖然距羊年春節還有一個多月,但貴陽市不少的餐館、飯店都已打出了年夜飯預訂的廣告。貴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處提醒,訂年夜飯時酒店通常都需要消費者支付一定的預付費用,消費者需要注意,預付定金的費用不應超過總價款的20%。
“我去年11月份在酒店預訂了一桌1288元的年夜飯,可是在預付定金時酒店卻要求我交800元。”歐女士説,這樣高比列的定金我覺得有些不合理,提出了異議,最終與酒店協商交了500元的定金。對此,酒店經理表示,交一定數額的訂金是為了保障飯店的利益。
記者走訪貴陽市10家中高檔酒店了解到,羊年的年夜飯從去年10月底開始接受預定,目前貴陽不少酒店年夜飯的預定較為火爆。其中,大多中檔酒店的年夜飯單價多在980—1580元之間,高檔酒店的單價則在2980—3580元之間,而在預定年夜飯時幾乎每家酒店都會要求消費者預先支付一定數量的定金。
貴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處負責人提醒,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消費者在預訂年夜飯交納定金時,不應超過總價款的20%。同時,在簽訂相關合同時,消費者還應儘量詳細約定訂餐的價格、用餐時間及房間名稱等條款。該負責人還提醒,消費者預付定金時還要特別注意“定金”和“訂金”的區別。“定金”指有擔保的作用,如商家違約,會承擔向消費者支付雙倍“定金”的違約責任;如消費者違約,商家就不會返還“定金”。而“訂金”具有預付款性質,但它不具備定金所具有的擔保性質,無論商家或消費者違約,可按照雙方事先的書面約定或商業慣例執行。
(本報記者陳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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