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詐騙、色情內容之外,微信又對平臺上的過度行銷行為發出了“禁令”。昨日,騰訊方面公佈,半年來微信累計已封停3萬個假貨公眾賬號、2000萬個招嫖賬號,每日封停1000萬條違規、欺詐廣告。(6月10日《北京日報》)
騰訊方面對這些違規賬號採取封停措施,是其自身凈化微信通信平臺職責所在,也是移動即時通信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客觀需要。從騰訊半年封停違規賬號的成績單來看,數字無疑是驚人的,也是嚇人的,封停的就有幾千萬,那些隱蔽更深沒被檢測到的還有多少?此外,針對微信平臺上存在的海量違規資訊,筆者也生出不少擔憂:這些違規賬號是否真能封停了之?會不會換個馬甲捲土重來?你不停地封、他不停地換,這樣的封停還有意義嗎?可見,封停只能治標,無法治本,要標本兼治,就不能止步于封停賬號。
一者,要推進微信等移動即時通信平臺賬號實名登記認證制,使虛擬空間的言行有跡可循,資訊發佈者對自己的言行更為謹慎,對資訊發佈面臨的責任心存敬畏。騰訊方面要建立黑名單庫,將封停賬號所認證登記使用的身份證號碼、姓名等載入黑名單庫,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再次登記認證。
二者,要形成微信等移動即時通信平臺治理的合力。騰訊等通信運營商自我凈化的局限性、手段的單一性等決定其在治理中不可能起決定性作用,必須要有關職能部門介入,使用公權力予以預防和懲治。今年5月,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聯合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等部門啟動了為期一個月的微信等移動即時通信工具專項治理行動,集中整治移動即時通信公眾資訊發佈服務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治理行動雖然只有一個月,但是在此次活動中積累的好的做法,要形成機制固化定型,進一步彰顯聯合治理的合力。據騰訊透露,上半年配合各地警方打掉網路黑産團夥十余個,涉案金額近2500萬元人民幣。這就説明,在騰訊封停大量違規賬號的同時,必然能發現若干涉嫌違法犯罪的線索,這些線索應該在第一時間報告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要及時立案調查處理。移動即時通信運營商發現違規賬號涉嫌違法犯罪未能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報告,導致違法犯罪行為造成的損失進一步擴大的,運營商應承擔部分責任;如果運營商及時報告,相關職能部門未能及時查處的,應追究相關人員的失職瀆職責任。
在微信等移動即時通信工具日益滲透到生活、生産各個方面的今天,規範微信等移動即時通信工具越來越緊迫,打擊移動即時通信違法犯罪靠封停賬號顯然不夠,必須建立健全運營商與職能部門的監管、治理職責,形成綜合治理的高壓態勢,實現運營商自我凈化與職能部門外部清掃的有機結合,則微信等移動即時通信工具才會更加乾淨運作、健康運作。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