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開的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審議了《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這是繼前兩次會議提出中央深改小組總體改革設想之後,第一次著手部署具體領域、專項議題的改革。財稅體制改革方案率先提交審議,專家分析這是中央釋放加快推進改革的信號,財稅改革“施工圖”今年有望面世。
習近平在講話中指出,財稅體制改革不是解一時之弊,而是著眼長遠機制的系統性重構。主要目的是明確事權、改革稅制、穩定稅負、透明預算、提高效率,加快形成現代財政制度,形成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稅體制,更好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劉尚希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此次是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開會,但是第一次具體涉及專項改革議程,這體現了中央的決心。”劉尚希認為這也釋放出財稅改革要加快的信號,“從當前經濟社會形勢看,改革只能加快不能放慢。”他説:“今年是改革之年,我覺得整體方案今年有可能出來。按照規劃,2020年改革要完工,就像蓋房子一樣,首先要有一個‘設計施工圖’拿出來,所以今年至少應該拿出這個‘施工圖’。”
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這次審議意味著引領我國財稅體制改革的總體方案有望儘快出臺,為進入深水區的改革破解難題。”
劉劍文告訴記者,總體方案應該和三中全會決定裏面的內容大體一致,但是應該比較細化。“要細化改革方案,就要提出改革的實施問題,要有機構設置,以保證其長遠的發展。”
專家認為,財稅體制改革有近期工作重點、中期規劃和遠期目標。劉劍文稱,“近期是預算改革、稅制改革同時推,之後才能解決中央和地方關係這些更大的體制問題。”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強調,“方案提交審議,並不代表馬上就能通過。應該看到其艱巨性、複雜性。政府各個部門之間的利益和中央地方的利益都需要權衡,改革方案從設計到執行都具有相當大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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