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建築業協會建築施工設備租賃分會公告,“在長沙市從事建築施工設備租賃業務的企業,必須向協會提交申請,否則不準入行(4月13日《新京報》)。
行業協會本該是來自企業、服務企業的社會組織,其宗旨理應是為會員企業做好服務。然而,少數地方的某些“協會”卻變了味兒,淪落為權力尋租的“馬甲”。新聞中的長沙市這家協會,正是一個權力尋租的“馬甲”,需要我們警惕。
透過新聞,長沙市這家協會之所以具有強制力,源於其濃厚的“政府背景”。事實上,協會和安監站聯名發出的限期重新辦理申報登記的公告,就已經確鑿無疑地暴露出協會的“馬甲”身份。
當前,一系列問題都值得我們追問:長沙市這家協會所取得的收入,究竟有多少用於服務會員企業,又有多少流入官員的個人賬戶,或者進入單位的“小金庫”?協會收入使用過程中,是否存在違紀違規甚至違法犯罪行為?同時,對於這類暴露出的“馬甲”協會,到底該由誰對其進行外部監督?誰來維護會員企業在協會裏的合法權益?紀檢、反貪部門是否應當及時介入?唯有在這些問題上得到確鑿的答案,我們才能真正認清這家“協會”作為“馬甲”的背後真相。顯然,這還需要當地的上級有關部門更給力。
更進一步,在深化改革的新形勢之下,隨著政府機構權力的逐步收縮,一些權力部門和權力者作為既得利益群體,並不會輕易放棄權力尋租帶來的豐厚收益,一定還會絞盡腦汁想出各種新辦法,創造出為自身進行權力尋租的新“馬甲”,借助“協會”也只是其中一種形式而已。對此,紀檢、檢察等機關絕不能掉以輕心,要及時識破形形色色權力尋租的“馬甲”,真正切實把權力關回籠子裏。
(浙江 宣華華)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