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審改辦公開了國務院60個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匯總清單,共計1235項。與此同時,各地近期密集推出地方版的“權力清單”,開啟大規模“曬單”行動。專家對此表示,國務院部門曬出“權力清單”,無疑是一場“透明革命”,不過,清單內容仍有縮減空間。此外,要將放權落到實處,進一步健全政府職責體系,加強監管防止審批事項明減暗增。
透明
各級政府密集曬清單
國務院審改辦此次公開的匯總清單涵蓋了60個有行政審批事項的國務院部門,各部門目前正在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共計1235項,其中,行政許可861項,非行政許可審批374項。在60個部門中,清單最長的為國家稅務總局,保留的87項行政審批事項中,有80項為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其次為林業局76項,證監會63項,民航局56項,新聞出版廣電總局53項,交通運輸部52項,農業部46項。清單最短的是國資委、臺辦、港澳辦、僑辦,這四個部門都只有一項行政審批事項。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通知強調,各部門不得在公佈的清單外實施其他行政審批,不得對已經取消和下放的審批項目以其他名目搞變相審批,堅決杜絕隨意新設、邊減邊增、明減暗增等問題。對違反規定的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同時,對國務院此前決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要落實到位,及時清理修改有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李克強總理日前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專題研討班上作報告時指出,要“逐步建立各級政府的權力清單制度”。
全面建立各級政府的權力清單制度,就意味著該曬出權力清單的不僅僅是中央政府部門,還包括地方各級政府。近期,各地密集推出地方版的“權力清單”,開啟大規模曬單行動。比如,近期浙江富陽公佈了全國首份縣級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同時向社會公眾徵詢意見並接受公眾監督。浙江省宣佈今年起將全面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安徽省試點實施省級政府機關行政職權清理試點改革,並要求試點單位曬出“權力運作圖”。武漢市權力清單已基本制定完成,詳細清單將於近日公佈,權力運作流程圖、責任清單預計6月出爐。
專家稱,從2005年河北邯鄲市探索性地在國內公佈首份市長“權力清單”,到如今國務院集體亮出“權力家底”,此輪大規模的“曬單”行動無疑是一場“透明革命”。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此前表示,形成中央政府行政審批事項目錄,鎖定改革目標,讓全社會監督,這是推進整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起點。
政府“法無授權不可為”,建立各級政府的權力清單制度,實際上正是政府轉變職能,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的真正落實。根據本屆政府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再削減1/3的要求,2013年已分批取消和下放了416項行政審批等事項。簡政放權的成果也已經顯現,據統計,去年我國新註冊企業增長27.6%,其中私營企業新增30%,這一數字是10多年來最高的。
梳理
清單仍有縮減空間
不過也有多位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認為,國務院部門曬出“權力清單”確實是“割自己的肉”,儘管邁出了勇敢的第一步,但是從目前清單的內容來看,仍有縮減空間。
“進一步簡政放權,這是政府的自我革命。”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今年要再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200項以上。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取消或簡化前置性審批,充分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推進投資創業便利化。確需設置的行政審批事項,要建立權力清單制度,一律向社會公開。清單之外的,一律不得實施審批。全面清理非行政審批事項。
然而記者梳理髮現,此次公佈的權力清單中,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仍佔30%。事實上,非行政許可審批因為沒有法律依據難以監管,成為邊減邊增、先減後增等行政審批改革痼疾的溫床。國家行政學院朱立家明確表示,“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比行政許可審批難度還要大,很多社會組織直接靠這個吃飯。”
專家指出,非行政許可審批的最大問題是審批過程中對權力監督制約少,暗箱操作空間大。由於沒有法律約束,行政許可取消和下放不易,而非行政許可審批的增設卻更容易,此消彼長,很難説行政審批改革的效果不被打折扣。非行政許可審批應該全面清理,而不是取消和下放,確實應該保留的,要納入行政許可。
除此之外,記者梳理髮現,在1235項行政審批事項中,涉及外資企業管理的有包括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國家發改委、商務部等17個部門在內的共計27項審批事項,主要集中在金融、文化、法律、醫療等服務業領域以及電信等製造業領域。
《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了解到,商務部正會同相關部門研究進一步放開一般製造業的外資準入限制,並制定服務業進一步開放的時間表。商務部外資司副司長仇光玲説“比如説電子商務類的增值電信,目前外資股比限制是50%,現在上海自貿區提高到55%,這個限制還有進一步放開的空間”。
商務部研究院外資部主任馬宇對記者表示,我國吸收外資結構仍然有不合理的方面,比如金融電信、交通運輸等管理性強的服務業在外資總量中佔比仍然很低,並不是外資不願意投資,而是市場準入限制進不來“在一般製造業領域,開放水準高於服務業,一些限制已無存在必要,比如對股權比例、高管等方面的限制,應該放開,這是市場可以做的事情,是企業決定的事情。”
防範
避免審批事項明減暗增
此外,目前包括水電站、火電站、熱電站、風電站等在內的核準許可權都已經大部分下放到地方,而在能源局的清單中,發電、輸電、供電類的電力業務仍需要能源局的行政許可。
在國家發改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産投資項目核準”這一項中,包括了內容繁多的35個子項,內容包涵煉油、火電、水事工程、公路、鋼鐵、造船、汽車等多個領域。對此,國家發改委投資研究所研究員王元京表示,在審批權下放的過程中,如何處理好審批制和産業政策、結構調整升級的關係確實是個難點。一方面存在嚴重的地方政府指派現象,另一方面又存在産能過剩的風險。在他看來,還是要“以放為主”,更多依靠市場機制來解決結構的失衡,由市場來自動糾偏。
工信部政策法規司巡視員李國斌也表示,目前,我國産業政策普遍是列出政府鼓勵的産業和技術發展方向,對申報的企業“遴選”最優,給予政策支援。但大部分企業認為“一個包容性的政策環境比一大筆科研經費更為重要”。政府對技術和産業的發展方向和趨勢不可能考慮的面面俱到,要進一步開放市場空間,由市場去創造和探索。
相比進一步壓縮空間,加強監管,防止明減暗增可能還更重要“從源頭上減少審批環節、降低審批門檻、激發市場活力,讓能做的人都可以有參與的渠道和可能,這實際對政府管理效能、公共服務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董克用説,這不僅要提高事前審批的效率,更要求在事中、事後監管中採取行之有效的辦法。
南開大學副校長朱光磊表示,要保證改革的成果鎖得住、不反彈,下一步還要健全政府職責體系,即按照層級、部門、項目把政府行政審批、提供公共服務和監管方面的職責等厘清,分解到位,立法確認。各級政府都應在憲法和法律的框架下做該做的,放不該做的。
財政部辦公廳主任、新聞發言人戴柏華表示,下一步,為防止審批事項邊減邊增、明減暗增,財政部將切實強化源頭管理,嚴格控制新增行政許可,並積極開展對現行規定中違法設定行政許可情況的清理核查。同時,對取消下放事項加強後續監管,對保留事項優化流程、簡化環節,並加大公開力度,進一步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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