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龍貴
隨著公車改革加速,多地組織了公車拍賣。然而,公車浪費、車輪腐敗問題,在新一輪治理中又面臨新的問題,國有資産如何賣得合理,改革程式不夠公開、拍賣流程不夠完善,個別地方的“應付式改革”亟待糾偏補漏。如瀋陽市大東區公車改革的121輛公車首次拍賣,百餘輛公車底價集中在數千元到兩三萬元。(2月25日《新京報》)
目前,全國機關事業單位的公車數量不下200萬輛,國有企業的車輛更無法計算,每年車輪滾滾中流失的公款數以千億計。涉及的利益有多大,阻力就有多大,指望公車改革“馬上成功”,只能是一種奢望。
但需要警惕的是另一種現象,即改革的倒退,越改問題越多越複雜,與改革之前相比,改革之後的公共利益非但沒有增加,反而有所減少,改革的現狀呈現出與改革初衷相背離的情況。從現實情況看,一些地方的公車改革充其量只是形式上的改革。表面看,改革進行得熱熱鬧鬧,公車數量也確實大幅減少了,但行政開支並未節省,諸如“公車淘汰後,廉價落入內部人員手中”,甚至會導致國有資産的大量流失,乃至變相的腐敗。這樣的公車改革自然會推行得很順利,但是越順利,它的社會危害性就越大。
公車改革已經進行了20年之久,在此前的相當長一段時間裏,都是雷聲大雨點小,改革裹足不前,因此被輿論戲稱為“挂空擋”。近幾年來,公車改革的車輪確實轉了起來,但卻有著挂“倒擋”的傾向。從車改後的高額補貼,到拍賣公車中的種種潛規則,無不説明改革仍未觸及核心問題,車輪上的腐敗依舊存在。
無論是挂空擋還是挂倒擋,歸根結底指向的都是誰來“開車”,也即誰來主導公車改革話語權的問題。目前而言,各地的公車改革可謂花樣多多,但殊途同歸的是,從改革的制度設計到改革的具體實施,幾乎所有關鍵環節的決定權都牢牢掌握在改革對象的手中。不難想像,由既得利益者來主導的公車改革,必然會以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來進行,最終把改革異化為自肥工具。
避免公車改革挂空擋乃至倒擋,要從改革模式上進行改變。一方面,必須明確改革的主導者,在身份和利益上賦予其獨立性,可以是上級主管部門,也可以是專門成立的專職機構,防止公共部門自我改革,自説自話。另一方面,改革必須最大限度地公開化,引進社會監督。社會監督既是改革的壓力也是改革的動力,更重要的是它能夠起到及時糾偏的作用,防止改革走錯方向。讓民意參與到公車改革當中,哪怕會使改革的步子慢一些,爭議多一些,民眾也完全可以理解。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