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3日説,網際網路基金銷售屬於基金銷售宣傳推介活動的一類業態,應遵循現有基金銷售業務規範。證監會對其中涉及的非法證券活動,將依法予以打擊,以保護投資者權益,維護市場秩序。
近期,市場上在網際網路基金宣傳推介活動中出現了片面強調貨幣市場基金産品高收益而風險揭示不足、將其他行銷活動收益混同宣傳為基金産品收益等違規情形。
張曉軍表示,證監會已關注到部分網際網路機構在其理財平臺業務推廣中,存在投資人收益構成表述不清、混淆概念誤導宣傳等不合規現象,並且部分業務己具有金融産品屬性。對於其中涉及非法證券活動的,證監會將依法予以打擊,以保護投資者權益,維護市場秩序。
張曉軍説,證監會正在多渠道引導境內長期資金投資中國資本市場,推進內地和香港基金互認。
張曉軍説,去年8月,“積極研究內地與香港基金産品互認”工作寫入CEPA補充協議。目前,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和香港證監會針對內地與香港的基金互認已在納入基金互認範圍、管理人條件、互認審批程式、基金投資管理、資訊披露和投資者保護機制共六大方面取得了共識。
為規範上市公司內控資訊披露,證監會3日與財政部聯合發佈《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編報規則第21號——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一般規定》,旨在改進上市公司內控評價資訊披露品質。
證監會當日還發佈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旨在嚴厲打擊失信行為。(記者陶俊潔、趙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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