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介和的堅持:BT最陽光
《中國經濟週刊》 記者 謝瑋丨北京報道
一直以來,輿論對於嚴介和與他的“國際BT模式”的質疑從未停止。
所謂BT,即Build—Transfer,意為“建設—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資金來進行基礎非經營性設施建設項目的一種融資模式。去年,嚴介和領導的太平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太平洋建設”)參與了蘭州新區(第五個國家級新區)和蘭州新城(蘭州市低丘、緩坡、溝壑等未利用地綜合開發利用試驗區)兩個項目,啟動的都是BT模式。
而嚴介和的BT模式又與眾不同。“中國式的BT,就是建設期間政府要逐步付款。而蘭州新城採用的國際化BT模式,建設資金全部由太平洋建設墊付,等新城區土地開發整理完成之後,由政府部門以未來的土地收入等收益來支付。”嚴介和2012年12月接受《中國經濟週刊》採訪時介紹。
兩個項目,一次性墊付的200多億資金,且為太平洋建設的自有資金,“80%以上為自有資金”,如此“BT”的大規模投資引發了輿論的巨大質疑和爭議。而且,太平洋建設在各地頻繁開工的諸多項目都需要龐大的資金。
對此,嚴介和表示,最大的風險不是資金,而是並非牢靠的政商關係。他擔心項目不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讓民營企業參與,更擔心地方政府的換屆,讓項目難以持續,不能按時履約。
日前,嚴介和再次接受《中國經濟週刊》專訪時強調:“BT最陽光,成本低效益好。”
從BT基建到BT造城
嚴介和首次試水BT模式,是在1996年的江蘇。當時,宿遷市政府計劃建設一條市府大道,而該市財政一時間無法負擔。在與當地政府協商過後,太平洋建設決定墊資5000萬元為當地政府完成項目建設。該方案最終成功完成,被認為是為經濟欠發達地區投資基建項目的特色模式。此後,太平洋建設在蘇北、蘇中的中小城市繼續拓展BT模式。
時間再往後回退16年,時年30歲的嚴介和並沒有想過自己和BT這兩個字母會發生什麼關聯。1980年,嚴介和擔任一家不景氣企業的廠長,由於很快扭虧為盈,他領導企業先後兼併、收購了水泥製品、建材及貿易等領域的6家國企,事業風生水起。然而,1986年,由於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他被迫下海經商。
“不是下海,是‘跳海’啊,當時非常痛心。”但嚴介和對《中國經濟週刊》表示,那次轉折對他來説並不失為一次機遇。1992年,嚴介和通過租賃一家瀕臨倒閉的企業,註冊成立了淮安市引江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同年,在南京繞路工程中,嚴介和掘得800萬元,成為他人生的“第一桶金”。1996年,嚴介和出資4000萬元,組建了太平洋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此後,通過一系列組建、收購而形成的太平洋建設,成為涉足多達18個行業的集團公司,並取得了國家公路、市政、水利三個總承包一級資質,成為國內非公有制企業中唯一一家擁有這三項總承包一級資質的企業。
“BT”是太平洋建設的核心。據其官方網站這樣介紹,該集團目前以 BT、BOT(建設—經營—移交)等形式直接參與國內500多個城市、1000多個園區的投資與建設,包括京滬、滬寧等高速公路以及江陰長江大橋、南京地鐵、太湖整治等一大批國家、省重點工程項目。
從BT做基建項目到BT造城,嚴介和越玩越大。
嚴介和表示,太平洋建設的BT造城模式有兩大特點,首先全部使用“太平洋係”的自有資金,幾乎沒有來自任何銀行的資金流入;此外,與許多央企城建集團相比,其總成本能降低20%~40%。“央企門檻太高,地方政府在央企面前沒有尊嚴。太平洋係進度更快,品質更好。”
在太平洋建設官方網站的一張項目分佈圖上,嚴介和BT城市基建項目的小紅旗插遍了31個省份。有了造城經驗的嚴介和,把視野放到了未來。
城市基礎建設投資的最優模式?
“有兩件大事將影響當今世界,一是中國的城鎮化,二是美國高科技産業的發展。”美國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斯蒂格利茨曾如是預言。
“先有城鎮建設才有了城市經濟。”嚴介和對《中國經濟週刊》表示,他對於即將出臺的新型城鎮化規劃充滿期待,也對BT模式在城鎮化中的運用充滿期待。
2012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城鎮化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的歷史任務,也是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所在。2013年1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提出將出臺實施《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
分析人士指出,隨著中央宏觀治理理念的繼續推進以及改革紅利的不斷釋放,本輪新型城鎮化建設必將成為我國未來經濟的增長引擎和發展亮點。
全國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經濟學家辜勝阻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新型城鎮化是最大的發展紅利與增長引擎。城鎮化建設的過程也是帶動投資增長、完善基礎設施建設的過程。高速發展的城鎮化使大量農村人口進入城市,這對基礎設施、房地産等行業的投資和建設提出了相應要求。未來10年新增城鎮人口將達到4億左右,以每人平均10萬元的固定資産投資標準計算,能夠增加40萬億元的投資需求。
推進新興城鎮化的建設,人口、資本和各種要素集聚速度加快,必然涉及城鎮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這需要大量的公共投入。解決城市建設投資的來源問題至關重要,投資空間亟待釋放。
對此,嚴介和認為,為城市建設投資有兩種方式:首先即是地方政府通過成立融資平臺向資本市場招標,此外便是引入民營資本為城市建設輸血。而太平洋的BT模式正是民營企業迎戰新型城鎮化的最優模式。
然而,作為新興城鎮化的主角,地方政府同時面臨著機遇和挑戰。一方面,各種政策、産業、資本要素開始聚集;另一方面,地方負債隱憂、城市基建待改、利益調整等多重現實困境待解。
BT模式能否如嚴介和所言,順應新型城鎮化發展特點,成為城市基礎建設投資的“最優模式”?
“BT模式是地方債務的解藥”?
對於嚴介和本人及“太平洋係”來説,BT模式一路走來,並非坦途。
2005年,嚴介和以其個人財富125億元從胡潤百富榜第66位躍升為第2位,成為年度黑馬。但就在第二年,這匹財富黑馬因被銀行追討3.82億欠款站在了被告席上。“2006年也不是太平洋自己造成的,媒體一炒作,銀行收債,一批未到期的債都收,一下子把太平洋資金鏈弄斷了。”嚴介和回憶那場風波時表示,“太平洋不會再出現2006年那種現象了”。
然而,這次事件讓本就頗引爭議的BT模式遭到了更大的質疑。
2012年12月,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共同發佈了一份《關於制止地方政府違規融資行為的通知》,通知提出政府機關及其從屬單位、團體“不得直接或間接吸收公眾資金進行公益性項目建設”的總原則。輿論開始質疑BT模式的可持續性。2013年,地方債務審計風暴展開,BT模式被歸罪為地方政府債務增長的誘因之一。
“對BT模式的反對聲音主要來自於建設部門。”嚴介和反駁道。對於BT是地方債務增長途徑的質疑,他將原因歸結于政府招投標所造成的腐敗。“許多城市建設局領導的仕途往往與基建項目密切相連,不是提拔就是雙規。招投標領域存在的腐敗對城市化建設的副作用很大。”嚴介和提出,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交給企業,讓政府回到公共服務領域。
“政企要分開,政府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能公平嗎?”嚴介和認為,BT模式是地方債務的解藥。國企與政府近水樓臺,容易滋生腐敗。基建領域當然應該放開市場競爭,政府公開招標。“民營企業關注工程品質、控製成本效益,減少腐敗、減少內耗,這也是國際上普遍的做法。”
“BT最陽光,成本低效益好。”嚴介和介紹BT模式的優越性時説,目前國家規定的項目品質保證期是一年,而BT模式承接的項目保證期是5年。
另一個為輿論所爭議的焦點在於,BT模式運營中存在的風險問題,地方政府的履約率能否得到保障。
嚴介和向《中國經濟週刊》表示,在BT模式的風控中,地方政府換屆可能産生的“新官不理舊賬”問題,是企業最擔心的風險。
“如果前後任關係不好,即使項目做得很好,企業也經常被陷於很尷尬的地位。”但嚴介和表示,即使遇到這種情況,太平洋建設仍然會將項目進行到底,這是他最初發展BT模式時確立的信念,也是他為繼續推進BT模式所必須樹立的口碑。
嚴介和希望,BT模式能在未來城鎮化大規模的城市基建紅利中站穩腳跟,正如那個讓太平洋建設走上通途的宿遷項目,讓政府與企業都獲得切實的收益。
嚴介和仍然選擇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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