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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房爺”被立案疑惑仍待解

2013-06-27 14:26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之所以産生種種疑惑,莫不是對內部調查和執法“官官相護”的擔憂,害怕該案在輕飄飄的處分和最終無罪化的處理中,放掉了深挖背後腐敗毒瘤的機會。

  陸豐市日前就輿論熱議的“房爺回家”事件,通報了趙海濱案件的調查情況,稱紀委對趙海濱違紀問題調查終結,並已作出處分決定。汕尾市公安機關對趙海濱涉嫌經濟犯罪的問題也已立案偵查。

  被曝違規持雙重身份證、坐擁192套房産的趙海濱,在被“雙規”“雙開”之後,終於迎來了黨內調查的最終結果。然而圍繞這一調查結論,盤旋在大眾腦海的種種疑惑卻並未消解。

  此前有媒體報道,趙“雙規”結束後即向媒體喊“冤”,自稱“問題已經徹底查清”,“組織一定會給我一個公道”。然而,官方通報緊隨其後,趙海濱不僅存在違紀現象,且涉嫌經濟犯罪。如此一個存有犯罪嫌疑的人,何以在調查結束後擺出一副無辜者的姿態?又何以得出“徹底查清”的結論?這些隱含在當事人表述和官方通報中的矛盾之處,難免讓公共輿論疑惑叢生。

  同樣,調查顯示趙的違紀問題只是:持用兩個身份證號,以“趙勇”身份經商辦企業,隱瞞其真實身份出入境香港。就公眾聚焦的192套房産,調查認為是其經商所建且已經轉讓。在這一核心問題上,官方的調查缺乏充分的事實佐證和資訊披露。其房産資金來源如何?是否動用了公權力資源?合作經商的背後有無貪污瀆職等腐敗行為?諸如此類疑惑的答案,並沒有在調查中得以詳細的展現。如此難消公眾的疑慮。

  更有意思的是,在調查作出輕描淡寫的結論之後,陸豐市紀委將趙海濱涉嫌經濟犯罪的問題移交公安機關。這意味著該案在法律上已由是否涉嫌職務犯罪,而演變為普通的經濟犯罪。對於其經濟犯罪的線索,無論是紀委還是公安機關,目前也都無詳細資訊透露。如果出於案件偵破的需要而暫時保密,那麼為何在案件已經立案偵查的情況下,公安機關遲遲不採取偵查的強制措施,反倒是強調嫌疑人享有完全的自由呢?這種刑事執法權的克制,究竟是緣于涉嫌的經濟犯罪不嚴重,還是有其他方面因素的考慮?

  之所以産生種種疑惑,莫不是對內部調查和執法“官官相護”的擔憂,害怕該案在輕飄飄的處分和最終無罪化的處理中,放掉了深挖背後腐敗毒瘤的機會。其實,如果當事人真的無辜,何不以更坦誠的態度和更細緻的事實,去化解人們心中的不解呢?

  本報特約評論員兵臨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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