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發佈報告稱,蘋果公司利用美國稅法漏洞,過去兩年在美國避稅125億美元,為此美國國會將在本週二召開聽證會展開調查。對此,蘋果公司堅決否認採用“避稅伎倆”,並呼籲美國政府改革稅制。
美國國會本週一發佈報告稱,蘋果公司利用美國稅法漏洞,過去兩年在美國避稅125億美元,為此美國國會將在本週二召開聽證會,蘋果公司CEO蒂姆·庫克將首次就避稅問題到美國參議院接受質詢。
美國國會的報告指出,蘋果通過眾多的海外聯營公司避稅,以蘋果位於以色列的一家附屬公司為例,該公司2011年賺取了220億美元,卻僅僅上繳了1000萬美元稅款。報告預計,蘋果2011年和2012年在美國分別避稅30億美元、90億美元。
蘋果避稅的主要手法是通過愛爾蘭子公司,而且根據愛爾蘭法律,一家愛爾蘭公司如果管理權和控制權都不在該國,可以不在愛爾蘭納稅。利用愛爾蘭這種獨特的稅法,蘋果先在愛爾蘭設立蘋果國際銷售公司,負責接收除了美國以外地區的所有銷售收入,享受較低的所得稅率。然後,通過蘋果國際銷售公司的母公司蘋果國際運營公司,將利潤都轉到後者的總部所在地英屬維爾京群島。由於蘋果國際運營公司管理權不在愛爾蘭,因此不用在愛爾蘭繳稅,而英屬維爾京群島幾乎免稅。
除蘋果之外,谷歌、微軟等跨國科技巨頭同樣也在採取上述方式避稅,但截至目前,美國國會還未發現這些公司觸犯法律的證據。
蘋果公司在提交給美國國會的一份證詞中堅決否認採用“避稅伎倆”,如使用開曼群島銀行賬戶,或將智慧財産權轉移到海外,並呼籲,美國政府應全面改革公司稅制,對企業的海外利潤徵收合理稅率,而不是根據海外的營收來徵收所得稅。截至今年3月底,蘋果公司共持有1450億美元現金,其中超過1020億美元在海外。(記者 車利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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