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京報》報道,2010年,納入本月報統計範圍的全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主要效益指標創歷史新高,營業總收入30.3萬億、實現利潤1.98萬億和上交稅費2.4萬億三大指標比“十五”末期均實現翻番。財政部指出,2010年,國有經濟延續2009年末回升向好的勢頭,由上半年的恢復性增長轉為下半年的穩定較快增長,為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國有企業的這張成績單,單從數據籠統地看,的確令人欣喜若狂。但是我們辯證地分析一下國企業的盈利結構、央企紅利流向以及付出的成本,就不會輕易自鳴得意,驕傲自滿。
2010年19870億元的國企利潤構成中,中央企業為13415億元,佔到利潤總額的67 .5%,單中石油一家企業就達1 6 7 6億元,佔全部國企利潤總額的8.4%;此前中國企業聯合會的一份調查數據顯示,集中在石油、電信等幾個行業的大型央企的利潤,能夠達到央企總利潤的70%。這意味著,除這幾大行業的企業外,包括航空、電力、煤礦等盈利大戶在內的其他央企,每家的利潤並不多。
再看地方國有企業,去年實現利潤6455.5億元,佔全部利潤總額的33 .5%。從列入統計的數據來講,涉及到3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因沒有確切戶數,不好計算,但就以地方國資委掌控的這1160多家企業計算,平均每戶也不超過六億元,這基本上是地方最優秀的企業,其盈利能力也不過如此,況且這些成績是靠去年部分産品漲價取得的,通脹給這些國企也包括央企增長利潤幫忙不小。
尤其在央企紅利的面前,作為大部分普通百姓,由於不懂深奧經濟理論,大都願意站在微觀的視角,關注央企上繳紅利的使用細節以及具體流向。現在問題是,我們只知道,自從2008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真正投入實踐以來,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共支出1861.4億,其中68%用於國有企業註冊資本金和重組改建,19%用於災後重建,6%用於扶貧脫困,只有不到1%的部分和社會保障有關;我們還發現,央企的一部分利潤,成為集團內部私分的蛋糕。去年6月,國家審計署披露對六家央企2008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審計發現,2004年 至2008年,所屬七家企業將10346.61萬元收入,直接用於發放獎金、補貼和業務招待等支出。這些“成績單”,僅僅是獎金、公積金等違規支出部分,就動輒千萬乃至過億,不能不讓人感慨,央企賺取的紅利,究竟濫發了多少福利?
更為重要的是,國企貢獻的兩萬億利潤的背後,究竟付出多大的代價和成本。一方面,特別是壟斷央企利潤的猛增,不僅加重了公眾的經濟負擔,而且也抵制總需求的增長。與此同時,私營企業弱,國有企業強,表面看來似乎沒有太大的關聯,但稍加分析就會明白,強大的國有企業在佔據越來越多市場份額的情況下,私有企業的生存空間,難道不會受到擠佔和排斥?而且,國企不是在充分競爭的基礎上形成,而是由行政權力與國家資本聯姻,生下來的“畸形兒”。可以想像,這種背景下的壟斷,能創造出什麼樣公平和諧的競爭氛圍。所以筆者覺得,近兩萬億元國企利潤中,通過企業自身完善經營機制、強化內部管理、降低生産成本以及挖掘內部潛能而實現的,可能少得可憐。(吳睿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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