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訊(記者 劉映花)魚龍混雜的家電維修市場將進一步規範。北京電子電器協會近日發佈《北京市家電維修服務規範(試行)》(簡稱“《規範》”),在開業條件、經營管理、崗位服務和誠信建設等方面做出了具體規定。
針對消費者常常遇到的“李逵、李鬼難辨”的現象,《規範》要求,包括到府人員在內的維修服務人員需持有佩戴二維碼標識的“上崗證”、“到府服務證”,便於企業動態管理,也方便消費者查驗到府服務人員的身份,有效防止一些意外事件的發生。
在開業條件方面,《規範》規定,在城六區和通州區新註冊的家電服務企業,經營場所應達到50平方米,將制約行業“小、散、亂”現象的存在發展,加速引導經營者向規範化、連鎖化、品牌化發展。經營場所維修專用區,應充分考慮到有關家電産品在維護保養、除塵清理、耗材補充等維修作業的環境,需採取降塵通風、降低噪音等措施。
此外,到府服務有幾條“紅線”不能碰:維修人員不能虛列、誇大、偽造維修服務項目,不能“無中生有”虛報故障部件,不得冒用家電生産者商標或特約維修標識等。收費時,要“明碼標價”,遵循“先議後修”服務原則,向消費者開具合法票據並附結算清單。質保期外産品在維修後,自交付日起,憑維修憑證對本次修理部位應包修30天。企業還應設置《消費者滿意度》調查表,由消費者填寫,維修記錄存檔,企業可通過回訪對滿意度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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