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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借同學身份網貸50萬 在外租房生活奢侈

2016年10月10日 16:04:59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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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十多名學生“被貸款”誰該擔責

  本報長沙10月9日電(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洪克非)今天下午,湖南文理學院黨委宣傳部部長楊雲回應該校學生黃某利用他人個人資訊貸款事件時表示,涉事大學生已經休學,並已與幫其借貸的5名該校同學達成相關還款協議。

  近日,湖南的十多名大學生被湖南文理學院大四學生黃某利用他們的個人資訊貸款50余萬元的事件引起廣泛關注。被捲入此事的多名學生稱,去年至今,黃某以自己錢不夠花為名向要好的同學求援,提出借錢要求。當對方表示沒有足夠的現金時,黃某便提出可以用網貸平臺進行貸款幫忙。多名學生指出,網貸平臺在接收到申請學生的照片、學生證、身份證及銀行卡資訊上傳後即成功完成註冊,隨後就放款。他們將錢取出轉給黃某後,由黃某再每月進行分期還款。但因黃某使用了多個同學的身份進行貸款,且已欠款十幾萬元未還,導致“幫忙”的同學面臨巨大償債壓力,因此事發。

  “幫忙”借貸的一名學生稱,黃某生活奢侈,常買昂貴的名牌衣服和鞋,並在外租房生活。

  對於外界傳言學校因黃某存在債務糾紛決定從10月1日起讓其休學的説法,楊雲予以否認。她説,有媒體稱黃某借用了該校十多名學生資訊網貸的消息不實。學校的調查是,只有5名學生涉入此事,其他十多名學生是黃某初高中時期的同學,在長沙等地讀書。據校方了解,黃某的總計借款金額為30多萬元,另有十多萬元利息未還。黃某的父親為此來到學校,稱自己無力替兒子還錢,已經成年的兒子會承擔相應責任。

  楊雲説,校方沒有提出讓黃某休學,是他自己與“幫忙”借貸的學生達成了協議,離開學校外出打工賺錢償債。

  她表示,學校曾在許多場合告誡學生警惕校園貸的風險,“但兩萬多名學生,根本無法防控”。記者試圖聯繫黃某,但因對方手機關機而未成功。

  湖南師範大學法學教授黃捷就此指出,像此類發生於校園中,在已經成年的同學人群裏,經其他同學同意的情況下,利用其他同學的身份進行借貸,是一種雙方自願情況下發生的民事行為。此事中,黃某向許多人進行了身份借用,導致這些同學受到其借款的牽連。就借款行為而言,受牽連的同學用自己的身份實施了借貸,借貸的錢又轉借給了黃某,這裡面産生了兩個借貸法律關係。借錢的同學,相對被借款方有還款的責任。雖然他們是受黃某的請求幫其借錢,但因為是借貸同學的自願行為,所以,其向網貸平臺還款的法律責任無法避免。當然,黃某對他們也同樣産生了債務。但該債務具有某種惡意,致使因能力不足有可能無法清償。黃某的這種行為一旦達到一定程度,産生較嚴重的社會危害,便屬於犯罪,應當受到懲罰。其他同學面對這種“幫助我”的請求,須審慎和坦誠,難以拒絕或不能規避時,可考慮引入擔保或信用跟蹤等措施。學校也可以考慮在這方面建立互助性或相應的引導性工作機制,以便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同學,防範出現這種惡意利用同學身份借貸的情形。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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