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環境污染和能源危機已引起世界各國的廣泛關注,而汽車尾氣的排放已然成為環境污染中不可忽視的一大因素。在此背景下,大力開發電動汽車,已成為世界各國共同認可的急切任務。
然而,在現有實用的電池中,較高的容量密度和能量密度,使得鋰離子電池被公認為最有希望的動力電池。
為推動鋰離子電池產業持續健康地發展,近日,工信部發布了《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以下簡稱《條件》)。鋰電池行業新規的出臺,意在加強鋰離子電池行業的科學管理,提高行業的發展水平,進一步引導產業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
同時,為了嚴格控制新上單純擴大產能、技術水平低的鋰離子電池行業項目。《條件》對企業規模作出要求:電池年產能不低于1億瓦時;正極材料年產能不低于2000噸;負極材料年產能不低于2000噸;隔膜年產能不低于2000萬平方米;電解液年產能不低于2000噸,電解質產能不低于500噸。企業申報時上一年實際產量不低于實際產能的50%。
對此,業內人士指出,鋰電池新規或將推動行業重新洗牌。
新規“加碼”促進行業洗牌
據了解,今年3月,為了引導和規范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健康發展,鼓勵汽車動力蓄電池企業做優做強,工信部發布了《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其中規定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單體生產企業年產能不低于2億瓦時。
電池行業規范的接連出臺,對鋰電池生產實行準入,有助于強化鋰電池的管理,推動電池行業良好穩定的發展。
此外,通過規定企業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單體生產企業年產能不低于2億瓦時降到電池年產能不低于1億瓦時,單體企業產能要求的降低將有利于防止電池企業跟風發展動力鋰電池,從而為儲能和消費型鋰離子電池消費需求保留了很大的空間。
山西省大同市陸風4S店總經理李向東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出于環境保護以及減少包括石油在內的不可再生能源的消耗,國家正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加上相關優惠政策的出臺,已然鼓動動力鋰電池企業加速研發和生產的步伐。”但是,李向東強調,許多小型鋰電池生產企業為了追求企業效益和個人利益,忽略了質量問題。
電池的安全問題一直是電池企業長遠發展不容忽視的。《條件》要求,鋰離子電池制造企業須具備相關標準規定的電性能和安全性檢測能力,鼓勵企業配備環境適應性檢測儀器及設備,具備電池環境適應性檢測能力。
李向東表示,一些小型的電池企業由于技術和規模的限制,並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相關生產要求。生產工序的簡單、工藝條件的粗糙等都會給企業埋下安全隱患。
對此,業內人士分析稱,細化鋰電池電性能和安全性檢測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將有利于提高鋰電池行業的門檻,一些不達標的企業將會遭遇發展瓶頸,或被兼並重組,行業將迎來洗牌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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