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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總局整頓廣播電視節目廣告用語不規範現象

2014-11-28 13:53 來源:光明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近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出《關於廣播電視節目和廣告中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通知》。

  今年以來,各級廣電機構按照《關於規範廣播電視節目用語推廣普及普通話的通知》要求,認真清理整改廣播電視用語不規範現象,取得明顯成效,刻意模倣有地域特點的發音、亂用外來詞語和網路用語等現象得到遏制。但近期聽眾觀眾反映,一些廣播電視節目和廣告中還存在語言文字不規範的問題,如隨意篡改、亂用成語,把“盡善盡美”改為“晉善晉美”,把“刻不容緩”改為“咳不容緩”等。這些做法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基本要求,與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精神相違背,對社會公眾尤其是未成年人會産生誤導,必須堅決予以糾正。

  通知要求,各類廣播電視節目和廣告應嚴格按照規範寫法和標準含義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字、詞、短語、成語等,不得隨意更換文字、變動結構或曲解內涵,不得在成語中隨意插入網路語言或外國語言文字,不得使用或介紹根據網路語言、倣照成語形式生造的詞語,如“十動然拒”“人艱不拆”等。各級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對存在不規範、不準確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現象,尤其是亂改亂用成語的問題,一定要及時發現、迅速糾正,對故意違規的播出機構和相關責任人要嚴肅處理。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重點排查廣播電視節目和廣告中的字幕、圖像和配音等,加強對主持人、嘉賓及其他節目參與人員規範使用通用語言文字的提示引導,對於不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內容一律不得播出。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監管中心近期將對各電視上星綜合頻道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對嚴重違規的問題將作出嚴肅處理。各省級收聽收看中心也要對轄區內各頻道頻率節目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對於不規範使用通用語言文字的節目堅決停播處理。本報北京11月27日電(記者李蕾)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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