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正式實施半年來,國家工商總局正在逐步落實“七日無理由退貨”政策。
昨日(9月15日),國家工商總局召開新《消法》半年工作情況通報會,對新《消法》實施半年以來的工作進行總結。
國家工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局長楊紅燦在通報會上表示,在7月份對10家電商約談之後,目前來看,阿里巴巴集團、京東商城、1號店等電商平臺能夠帶頭整改,網路消費環境逐漸改善。
楊紅燦在通報會上表示,下一步工商總局將儘快出臺《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上述處罰辦法將在10月底前公佈。
部分平臺設置人為障礙
在新《消法》實施半年之後,消費者對於相關條款的認知度大幅提升。
“根據中消協相關調查,半年來消費者對新《消法》重要條款的認知度從年初的76.40%上升到目前的83.19%,認知度和宣傳效果令人鼓舞。”中消協秘書長常宇表示。
近日,北京市消協發佈對18家消費者“熟悉”的購物網站所作的體驗調查報告結果。結果顯示:七成多網路平臺沒有明示經營者資訊或資訊不全,還有部分網站對“七日無理由退貨”設置人為障礙。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昨日的發佈會上,“七日無理由退貨”依然是出現頻率比較高的詞。
“新消法對網路購物的有關規定,應該是一大亮點。但目前的關鍵問題是,市場各方對《新消法》的規定認識上不是很一致,例如七日無理由退貨,各方對商品的完好程度的問題理解不一致。”楊紅燦介紹稱。
就在兩個月前,國家工商總局曾經聯合中國消費者協會約談阿里巴巴、京東商城等10家電商企業,而約談的主要內容就是“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實施情況。並在約談後督促電商對過去嚴格的退貨標准予以積極修改。
“我們不僅要求這10家電商按照要求進行整改,所有的電商企業都應該按照我們的要求進行整改。”楊紅燦表示,在對各個電商進行調查之後,工商總局又下發了《關於對電商企業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無理由退貨規定情況開展檢查的通知》。
下月發佈侵權處罰辦法
在北京市消協的體驗調查中,調查結果顯示,“七日無理由退貨”成功率達82.35%;簽收前允許開箱驗貨的佔97.06%;“一對一”明示是否適用無理由退貨的佔66.67%。
昨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瀏覽各電商網站發現,面對七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定,各大網購平臺陸續推出了依據自家經營項目而制定的相應退貨政策。
記者從工商總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阿里巴巴所在地的杭州工商部門共受理網購投訴1.1萬件,平均每64.5萬筆交易(即每1.2億交易額)産生1件投訴。
楊紅燦介紹稱,在新《消法》將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列入法律規定後,阿里巴巴啟動了七輪調整,重點針對商家後臺認證系統、服務系統、消保系統等的底層構架進行了優化。特別是對不支援“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改造後已初步實現“一對一”明示,消費者在下單頁面可以進行直接辨認。
隨後,浙江省工商局也部署了為期半個月的“電商企業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無理由退貨規定情況檢查”,在明確“七日無理由退貨”條款理解與把握的基礎上,將在全省範圍內通過網上隨機抽查和消費投訴回訪,檢查企業落實法律規定情況。
楊紅燦表示,下一步工商總局將儘快出臺《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研究制定《流通領域商品品質監督管理辦法》。據記者了解,上述處罰辦法將在10月底前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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