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棱鏡
北京市民郭女士近日碰上件煩心事兒,因其網購衣服到手後不如意,給了賣家一個“中評”,誰想此後便慘遭騷擾電話“轟炸”近6小時,六七秒鐘就響一次。記者以買家身份致電店家改評價後能否別再騷擾,對方連稱“行行”。
網購有方便快捷的優勢,也有魚龍混雜、隱蔽性強的缺陷。一些網店之所以敢這樣侵害客戶,主要就是抓住了網路的缺陷,仗著距離遠客戶投訴維權成本大和軟弱求安的心理,肆意妄為。放眼全國,諸如“壽衣門”、“騷擾電話”的惡意騷擾消費者事件並非偶然,而且有了一定的慣性動作,對此應該引起監管部門的重視。
保障消費者網購正當權益,完善立法是關鍵。根據工信部“十二五”規劃,到2015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額將突破18萬億元。可以説,網上購物將是大勢所趨,而網上購物秩序的建立也是舉足輕重。因此,有必要加快電子商務立法。明確對網店的監管主體、監管內容、監督方式等,特別要完善對網店監管的法律監督體系。
網購權益更需重罰來撐腰。作為網購監管主體的工商和公安部門,有義務加強監管和打擊力度。有必要開闢網上舉報綠色通道,凡舉報,一經核實就要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嚴厲制裁。譬如取消網店賣家的電子營業執照和産品通許可證,追究網店屬主平臺提供者的連帶責任,而且要嚴厲罰款,追加當事人的侵權責任,加大其違法成本。
總而言之,規範網購行業發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僅僅需要網路交易的提供者和商家加強行業自律,更需要有關部門對不法行為加強規制,“軟”“硬”兼施,才能確保網路交易服務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維護網購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