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聖荷西11月21日電 (記者 劉丹)美國聯邦法院加州聖荷西地方法庭一個陪審團21日作出裁定,裁決韓國三星公司13項智慧手機和平板電腦專利侵權,賠償受害方美國蘋果公司2.9億美元。
由6女2男組成的陪審團認為,三星的智慧手機和平板電腦抄襲、複製蘋果iPhone和iPad技術,侵犯蘋果的13項專利。
蘋果為此索賠3.8億美元,而三星則認為造成損失最多不超過5200萬美元。
案件主審法官仍舊是去年此案件的韓裔法官高惠蘭。
三星律師在法庭上陳述,蘋果不僅誇大其專利的價值,更誇大消費者選擇産品的重要性。事實上,消費者更願意購買三星産品,因為它物美價廉、使用安卓系統以及超大螢幕等優點,這些都不是蘋果的專利。
蘋果和三星的世紀官司不僅在美國,也在全球至少10個國家或地區訴訟,兩大巨頭互相指責對方侵權。
業界人士指出,儘管21日的裁決結果引人注目,但結果卻對兩者影響不大。投資銀行CanaccordGenuity本月發佈的報告説,今年第三季度全球手機市場仍然由蘋果和三星主導。蘋果公司和三星分別佔據第三季度智慧手機56%和53%的營業利潤,而其他公司加總起來則呈虧損狀態。(完)
[責任編輯: 雍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