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 是英文OVER THE TOP的縮寫,來源於體育運動中的“過頂傳球”,在IT界,指的是網際網路公司越過運營商,在廣電、通訊等領域,發展各種視頻、語音及數據服務的現象。
OTT業務多基於開放網際網路的基礎,方便免費,頗受青睞;但由於佔用傳統運營商的數據渠道和在一定程度上分流業務,兩大陣營矛盾不可避免。以騰訊微信為例,從2011年1月推出以來,用戶數量已突破3億,增長迅猛;而去年運營商短信等傳統業務增速明顯放緩。市場傳言,三大運營商已與騰訊就微信OTT業務談判,未來或將進行監管收費。消息傳出,有人驚呼運營商“終於動手了”。在媒體人陽淼看來,如果成為現實,最後買單的可能還是消費者。
陽淼:當年3G網路建立起來沒人用,網際網路公司推出各種應用在3G上跑,現在路跑出來了,能收過路費了。現在你突然説(收費),甚至對其中一個大車隊多收費,這合理嗎?就是卸磨殺驢。砍掉OTT業務模式,是傷害消費者。就像十五年前砍掉IP電話一樣,讓國人多花了五年長途電話費。
但中國移動網際網路産業聯盟秘書長李易卻認為:建立數據通道,就像修高速路;建設和維護都需要成本,運營商的要求天經地義,這在國際上已有先例。
李易:天經地義。歐盟一些電信運營商如西班牙電信、法國電信前一段和谷歌談判,谷歌收購了最大的視頻分享網站youtube,很多用戶在高峰時收看youtube,給基站造成了嚴重阻滯。運營商給谷歌兩個條件:要不就是高峰時段限制你的流量;要麼就是你為這個流暢的體驗買單。美國的AT&T也在和網路運營公司談判。
由於運營商掌握數據通道,通常網際網路內容提供商在談判中會比較被動。但眼下微信用戶數龐大,扼殺叫停已經很難,這為騰訊提供了博弈籌碼。陽淼認為,三大運營商之間的競爭和掣肘,也會為談判帶來空間。
陽淼:三大運營商態度不完全一致,中移動寬頻沒起來,自己還需要(微信)這種業務來支援。談起來的話,這三家先要自己去協調,協調不好的話,要麼就各個擊破,利用市場的“空隙”。騰訊又是大客戶,頻寬都“砍掉”,哪家公司能承受這個損失?難説。
騰訊首席執行官馬化騰今年曾表達兩個觀點:寬頻等網際網路基礎建設應由國家承建,不應交給運營商;運營商和OTT服務商未來要走向合作。李易認為,對OTT提供商來説,當下是個談判的好時機。
李易:馬化騰旗幟鮮明地打出來“為民請願”。消費者層面佔有天時地利。另外,工信部在積極推進民營資本進入基礎電信領域,在這個風口浪尖上,把這個事擺到桌面上來談,對於馬化騰來説,反而是個天時地利人和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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