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1日電 據美國《僑報》報道,當地時間7日晚上,在位於美國聖地亞哥I-8高速公路上,一輛由中國遊客駕駛的本田CRV 因違章駕駛而被聖地亞哥警局警員“強制停車”,然而中國遊客並不知情,於是警方展開了長達20分鐘的高速追捕,最終CRV竟然在高速公路正中間停下。
最終,警方認為車上是一家三口來美旅遊的中國遊客,駕車者持有中國駕照,不熟悉美國道路習慣,因而沒有向他們開具罰單,僅給了口頭警告,並贈與車上小男孩一枚警員貼紙並擊掌表示安撫。為此,不少美國民眾紛紛提出質疑:戲碼雖溫情,但警民上演的這一幕是否合乎法律的要求?
針對這一疑問,來自加州高速巡警(CHP) 公共資訊員Josh Nelson 説:在高速公路上被交警攔下的車輛,通常會被警方依照違規的情形給出傳票罰單(Citation)、書面警告以及口頭警告。
毫無疑問,按照加州交通法規,被警方追捕車輛上的乘客和駕車人的做法都是不合乎規定的,例如:駕車人看到警燈亮起未停車,最終沒有將車子停在路肩上而是停在高速路中間,而後又從車子裏走出來等等行為,都理應被給出傳票罰單或者書面警告,但是如該事件中現場警員的做法,也是在法理之中的。因為在執法現場,對於未能按照警方表示立即停車的情形,執法警官會給出自己的專業判斷——該駕車人是否涉嫌蓄意逃逸。
然而,在該事件中,當警員與車上乘客簡單交談後,發現車上的三個人明顯是臨時在美的遊客,對當地法規尤其是遇到警察之後應該怎麼做沒有了解,因此可以判定他們不應屬於蓄意潛逃,所以對他們網開一面是可以理解的。
不過,來自加州DMV 公共信息辦公室的ArtemioArmenta 也明確表示,加州DMV是承認任何國家、地區和外州具備司法效力的部門所簽發給該地區居民的駕照的。但如果民眾的身份不是臨時(Temporary)遊客而是居民(Residential),就必須要在10日之內到DMV 申請加州駕照。
另外,Armenta 也重點強調了DMV 駕駛手冊中對“收到警方強制停車指令”後駕駛員應該配合警方的合理做法。首先,駕駛員注意到警車給出的停止信號後,無論是否能立即停車,都應該首先打開右轉向燈表示注意到了警察的指令。
而後,將車子向右行駛,向右側路肩靠近,即使車子起初是行駛在最左側的車道,也必須儘量將車子最終完全停進右側路肩上。第三,不準再使用電話,並同時要關掉車子內的音響設備和收音機。第四,除非是警員指揮車子上的人下車,否則車內所有人員必須留在車子內部等待檢查。第五,車子內駕駛員以及所有乘客都必須將手放置在清晰且可以被警員辨識的地方。(聶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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