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聯合報》17日發表臺灣“中經院”WTO及RTA中心研究員杜巧霞的評論文章説,中韓即將於年底完成FTA協商,包含貨品與服務貿易、投資及經濟合作等項目,是一個完整的FTA。臺灣貨品在陸的競爭情勢、臺商的投資佈局、服務業的經營條件,均可能因為韓商取得了優惠待遇而面臨挑戰。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中韓FTA將使日本産品如:液晶螢幕、汽車、家電等在中國大陸亦因為與南韓重疊,可能促使日本加速中日韓FTA之推動。如果中日韓FTA加速,又可能使RCEP早日完成,將對臺灣對外貿易及參與東亞經濟整合帶來更大壓力。但是島內對兩岸關係之質疑及“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仍在“立法院”空轉,短期內欲完成兩岸服貿及貨貿協議,仍有相當難度。
中韓FTA是韓國自從陸續與歐盟、美國、東協等主要出口市場完成FTA之後,最後且最重要的一塊拼圖。借由FTA進一步取得出口的優惠待遇,以加速韓國出口貿易與經濟成長,正是其發展政策中的核心。
反觀臺灣,過度重視本土化的社會氛圍,也忽略了國際區域經濟整合與自由化潮流,因此儘管中韓FTA乃至RCEP對臺灣經貿發展可能形成的負面影響已經迫在眉捷,但臺灣人似乎最關心的仍是FTA對個人有何好處,“立法院”仍然是以不變應萬變。
或許有人會説,自由化的結果都是有能力的人得利,弱者將更加不利,所得分配也將惡化。但是這無法作為反對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或自由化的理由,因為自由化政策與所得分配或社會福利政策並非單選題,而是需要相互搭配的政策。
當前臺灣必須加入區域經濟整合,主要的考慮不但在避免周邊國家和地區形成的自由貿易區對臺灣造成排擠,更重要的目的在維持臺灣已經融入的全球價值鏈與供應鏈體系。因為臺灣是資源有限、必須利用國際市場的小型經濟體,如果臺灣不重視及積極參與,未來臺灣在此供應鏈體系中既有的地位很可能被他國和地區取代。至於在自由化政策下因而得利的族群,本來就有繳稅的義務,使其將部分得利交給當局,從事社會福利或救濟措施,如果原來的稅制不足以彌平兩種階層所得的差距,亦可以再針對稅制改善。
全球化趨勢臺灣無法避免,産業界也展開全球佈局,因此在國際分工上,臺灣是很多重要産品關鍵零組件的主要供應者。臺灣出口所參與的國際分工程度達71%,高於G20所有國家和地區(韓國為65%),如果在區域經濟整合方面無法與周邊同樣參與,則對臺灣經濟發展的負面影響亦將最大。韓國在十幾年前開始採取積極的貿易政策,在互惠的開放市場承諾下,再採取積極的産業政策,十幾年下來已在國際市場上取得相當成果,其國力與國家形象亦日益提升。
臺灣經濟向外導向的程度高於韓國,在檢視臺灣區域參與策略及兩岸關係時,固然關心哪些産業可能會受影響,但更值得重視的是這種長期累積的結果。臺灣是否要有更積極、長遠的發展策略,而首先面對的是如何改善兩岸關係。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