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美國聯邦法院基於責任缺陷論判處蘋果觸犯反壟斷法。據美國《商業週刊》2月28日報道,蘋果對裁決表示不滿並於26日向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撤回判決。蘋果公司態度強硬,堅稱反壟斷裁決有缺陷。文章指出,電子書一案或成持久戰。
聯邦法院法官Denise Cote稱,蘋果公司涉嫌與出版商串謀抬高電子書價格,因此法院做出了該公司違反反壟斷法的判決。蘋果公司在其向巡迴上訴法院提交的上訴事實摘要中稱,公司對出版商密謀抬高價格並不知情,同時,摘要指出,法院做出的裁決背離了現代反壟斷法,這會扼殺創新能力,影響競爭並且對消費者造成傷害,因此蘋果公司要求法院撤回判決。
法院任命了一位反壟斷監督員,就蘋果的商業活動進行監督。蘋果公司稱該監督員實則扮演了調查員和審問者的角色,對公司許多業務進行了干涉。法律代表Boutrous稱其行為嚴重損害了公司形象並會給上訴造成不良影響。
巡迴上訴委員會表示將暫緩討論相關事宜。法院並未撤回審查員,只對其職務範圍做出了約束。政府稱將會在5月以文件形式回應蘋果此次上訴。蔡宛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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