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財富》2月18日報道,《樂高大電影》這部3D兒童影片不到兩周內在美國票房賺得約1.4億美元,幾乎創下同期票房紀錄。樂高集團和蘋果公司雖大相徑庭,但二者都以相同方式走上成功之路,二者的相同之處在於“整合”。
《樂高大電影》成本僅約7000萬美元,且樂高是全球知名品牌,該影片在全球也應有十分堅挺的發展前景,所以《樂高大電影》是樂高集團和電影製片方華納兄弟電影公司共同的勝利。
報道稱,樂高集團與蘋果公司的關聯在於“整合”。蘋果的硬體、軟體、産品美學、線上體驗和包裝都在同一時間創造出,且各部分相輔相成,蘋果整合所有部分業務,形成淘汰賽式的用戶體驗。正如諮詢顧問Ram Charan所説:“核心決策都是通過整合專家們同時且大量的輸入而形成的,並無行政經理的過濾。”事實上,並非每家公司都採取這種方法,大多數公司認為這種整合幾乎是不可能的,這也是新力之所以無法超越蘋果甚至是與其媲美的關鍵所在。
同理,樂高正創造一種擴展式客戶體驗,無論是在多媒體還是在實體空間方面。這不同於舊式的輔助行銷,而是在每一步驟都賺取利潤。在電影中出現的人物和産品或許在樂高和卡通頻道創制的節目中、在電子遊戲中、在全世界六處樂高樂園主題公園中、在樂高樂園發現中心中都能扮演角色。樂高並不單單通過自身的創造發展商業網路,他使其他公司互相競爭來為樂高獻計獻策。樂高有DC漫畫公司的蝙蝠俠,漫威漫畫的鋼鐵俠,盧卡斯影業的尤達和其他星際大戰形象。整個體系在一個有機單位中發展繁榮。祝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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