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德黑蘭電 據伊朗石油部下屬能源與石油資訊網9日消息,伊朗石油部正在醞釀修改石油合同模式,以吸引更多海外投資者。
消息援引伊朗石油部合同修改委員會主席馬赫迪·侯賽尼的話説,伊朗正在設計新合同模式,以適應制裁放鬆後吸引海外投資者的需要。他説,伊朗希望採用雙贏的合同模式,使投資者的風險和回報更加平衡。
候賽尼沒有透露新合同模式細節,但他表示從去年10月開始伊朗就已著手修改合同條款。他説,未來五年,伊朗能源行業需要約1500億美元投資。伊朗國內資金緊張,企業技術和經驗不足,亟需引進海外投資和技術推進能源項目發展。不過,合同模式修改完成後,還需要得到議會等部門批准。
伊朗石油合同目前主要採用回購模式,即石油勘探或開發項目若在規定期限內達到規定産量,伊方將根據成本加上固定比例收益從石油公司購回該項目。
石油合同比較常見的模式包括服務模式和産品分成模式。服務模式下,項目産量達到一定數量後,石油公司可從額外産量中獲得一定現金收益,産量越大收益越多。産品分成模式下,石油公司獲得項目一定百分比的産量作為報酬。去年底,伊核問題相關方在日內瓦達成伊核問題第一階段協議,伊朗承諾暫停部分核計劃換取西方放鬆部分制裁。協議於今年1月20日生效,西方國家將逐步放鬆針對伊朗能源、石化、貴金屬、汽車、航空等行業的部分制裁,並解凍約42億美元伊朗海外資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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