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國際資訊  > 正文

出口蘇丹商品8月起需運前檢驗

2013-07-30 10:46 來源:南方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南方日報訊 (記者/鄧翔)按照國家質檢總局與蘇丹共和國標準計量組織簽署的諒解備忘錄,自今年8月1日起,我國出口蘇丹的工業産品須實施裝運前檢驗。至此,蘇丹成為繼獅子山、衣索比亞、埃及和伊朗之後,第五個由我國檢驗檢疫機構實施出口産品裝運前檢驗的國家。

  此次出口蘇丹涉及裝運前檢驗的商品範圍包括HS編碼第25章至29章和第31章至97章的産品。在此範圍內的工業産品出口蘇丹時,蘇丹官方將憑我國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裝運前檢驗證書給予清關放行。由於貨物出境後無法檢驗出證,企業一旦忘記申請該證書,貨物抵達蘇丹港口後將面臨退運或者罰款的風險。深圳檢驗檢疫局提醒相關企業,出口前應了解相關政策並及時辦理裝運前檢驗手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責任編輯: 王君飛]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股 市
臺灣| 大陸
    臺股17日開盤漲44點 為8538點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