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業界獲悉,歐盟去年三季度發起的對華光伏“雙反”尚在調查中,今年2月底又決定對原産于中國的光伏玻璃發起反傾銷調查,使歐盟對華光伏“雙反”再度加碼。
2月28日,歐盟委員會發佈公告,對原産于中國的光伏玻璃發起反傾銷調查。據公告描述,涉案光伏玻璃為鹼石灰平板玻璃,具有鐵含量低於300ppm、太陽透射率在88%以上等特性。而據我國國家商務部初步統計,2012年我國涉案産品(包括統一稅號下其他玻璃製品)對歐出口約2億美元,涉案企業200余家。
這是歐盟對我國光伏“雙反”的後續動作。去年9月6日,歐盟委員會在其官方網站發佈立案公告,對自中國進口的光伏電池産品發起反傾銷調查。歐盟是中國光伏産品最主要的出口市場,佔比達60%左右,中國光伏産品年出口到歐盟金額折合人民幣約1300億元,此宗成為我國歷年涉案金額最大的一宗貿易爭端。預計歐盟最遲將在今年12月左右對此作出終裁。
業內人士分析,光伏玻璃只佔整個組件成本的2%-3%,短期來説歐盟最新行動對中國光伏産業影響形式意義大於實質意義。但一旦反傾銷認定成立,對光伏組件的反傾銷懲罰也可能隨之加碼,從而引起連鎖反應,因此仍需予以足夠重視、認真應對。記者馬漢青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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