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石偉報道:福建省近日發出《建立規範省重點項目淘汰退出和參照增補機制的通知》,將不符合要求的項目淘汰出省重點項目名單,建立和完善全省重點項目管理長效機制。
福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稱,土地資源十分稀缺。近年來,一些地方和企業以重點項目、重點工程的名義圈地佔地,圈而不用,佔而不建,導致土地閒置、資源嚴重浪費。一邊是一些成長性強、科技含量高、技術密集的企業和項目以及許多重要的民生項目無地可用,一邊是許多企業以重點項目的名義拿到土地後長期閒置。
為從根本上改變這種狀況,福建省發改委、省重點辦等部門出臺措施,將在每年年底由發改委、重點辦對全省重點項目推進情況進行檢查核實,對已列省重點項目兩年仍未開工建設、無實質性進展或已明確停緩建的,在篩選下一年度省重點項目時報請省政府批准淘汰退出省重點項目名單,同時取消重點建設名號,收回有關優惠政策。國土、林業、海洋等部門將督促項目所在地對長時間佔用土地、林地、海域指標不開工建設或已經供地、未按要求開工造成土地(林地、海域)閒置的,及時進行調整盤活,以確保將有限的土地指標用在急需的項目上。
福建省還將規範省重點項目參照增補機制,對擬增列的省重點項目進行嚴格把關。省政府在每年年初確定並公佈省重點建設項目名單之外,安排兩次定期審定增補參照省重點項目管理的項目名單,由各設區市政府根據需要將擬申請增補的項目情況集中向省發改委、省重點辦進行申報,經省政府研究同意後批復增列參照省重點項目管理的項目名單。申請列入參照省重點項目管理的項目,必須符合當年省重點項目篩選標準,前期工作達到一定的深度。對於不符合産業政策要求的項目和商品房開發項目,將不列入參照省重點項目管理。福建省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一措施將從今年底開始實施並將成為每年的常態性工作,目前正抓緊制定相關的實施考核制度,以督促地方各級政府及各個項目單位進行整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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