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建省開展嚴肅財經紀律治理“小金庫”專項行動
昨日,我省下發了《福建省深入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決定在全省深入開展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
《方案》明確,專項治理的範圍是全省納入預算管理或有財政撥款的部門和單位,重點是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專項治理的內容主要是,2013年以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財經紀律以及設立“小金庫”的有關問題,數額較大和情節嚴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點包括預算收入、支出管理情況,政府採購,資産管理,財務會計管理情況以及財政票據管理情況,設立“小金庫”情況等7個方面內容。《方案》同時強調,要突出對“三公”經費、會議費和培訓費的監督檢查。
據悉,專項治理方式是各級各單位自查自糾與業務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相結合。(駐福州記者 林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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