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當局經濟事務主管部門副負責人卓士昭19日表示,服貿協議不只有利於臺灣大企業,對中小企業也有益處。
卓士昭是在臺灣立法機構于當日舉行的第十三場《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公聽會上作上述表示的。他介紹説,在服貿協議中,大陸對臺灣開放的項目並非只有金融、電信、運輸等適合大企業經營的服務業,還有許多適合中小企業經營的行業。例如電腦相關服務、一般商品零售、市場調查、攝影、包裝裝潢印刷品的印刷、影印、筆譯和口譯、錄音錄影帶分銷、旅行社、建築物清潔和環境服務等。
卓士昭説,根據以往經驗,許多臺灣中小企業業者,赴大陸發展以後,因為有廣大市場支援,都可以淬煉發展成為大型企業。例如象王洗衣、都可茶飲、85度C,麗嬰房、自然美等,都是中小企業獲利的例子。此外,根據服貿協議,未來臺灣業者在福建經營電子商務網路平臺,持股比例可達55%。這對臺灣中小企業發展是一大利多,其所生産、販賣的産品都可通過這些臺資控股的網站賣到大陸全境。
會上,臺大陸事務主管部門負責人王郁琦、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也分別發言,介紹服貿協議對臺灣廣告(廣播電視廣告除外)、市場研究、郵寄名單編輯等服務業的正面影響。
王郁琦表示,大陸在加入WTO時已開放外資設立獨資子公司提供廣告服務,服貿協議有助於吸引陸資來臺投資及參與經濟整合。兩岸文化相似,臺灣廣告業具有科技應用及人才服務優勢,臺灣業者有望利用大陸廣闊市場,進一步壯大實力,並拓展世界市場。
他表示,臺灣廣告産業已進入成熟階段,在廣告效果、品質及創意能量方面略勝一籌,具有差異化利基與競爭優勢。借由陸資進駐,將有助於擴展産業規模,增加臺灣就業機會。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