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天津12月30日電(記者李鯤、徐岳)記者30日從天津自貿試驗區管委會了解到,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日前發佈《推進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實施細則》,成為天津自貿區“金改30條”落地後出臺的首個實施細則。
據了解,實施細則共有5章18條政策措施,既提出了深化外匯管理改革的創新政策,又包含了加強風險防控的具體措施,重點包含以下五個方面內容:
第一,區內企業(不含金融機構)外債資金實行意願結匯,允許區內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收取外幣租金;第二,進一步簡化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手續,在真實、合法交易基礎上,區內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分類等級為A類的企業外匯收入無需開立待核查賬戶;第三,支援發展總部經濟和結算中心,放寬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準入條件;第四,支援銀行發展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産品服務;第五,加強跨境資金流動風險防控,包括銀行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外匯局加強監管等。
記者了解到,實施細則18日發佈後,目前已有20多家商業銀行為企業成功辦理了多項創新業務。下一步,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將做好政策落地後的組織實施,並及時總結試驗區政策實施效果,積極研究促進投融資匯兌便利化等政策措施,支援試驗區實體經濟發展,更好地服務於試驗區國家戰略。
11日中午,被稱為天津自貿區“金改30條”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金融支援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指導意見》發佈,包括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實行限額內資本項目可兌換等內容在內的“深化外匯管理改革”是其7大主要方面之一。業內人士表示,“金改30條”發佈後需要儘快明確相關細則才能真正推動改革落地,此次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實施細則的發佈開了個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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