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業一宗驚天大並購正在醞釀,全球第一大啤酒商百威英博宣佈計劃發起收購行業老二SAB米勒(SABMiler)。
9月16日,SAB米勒和百威英博先後發出聲明證實,百威英博公司有意對SAB米勒發起收購。SAB米勒還要求,百威英博公司必須要在10月14日下午五點前宣佈確定的收購意向,或者表明不再有意對SAB米勒發出收購要約。去年外界傳言稱,百威英博為收購英國SABMiler融資,交易規模可能達到750億英鎊(約合1220億美元)。《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兩大酒企坐擁全球超過三分之一的啤酒市場,未來若“聯姻”,可能面對中美多國的反壟斷審查。在中國,SAB米勒還是華潤雪花的主要股東,持股49%。外界認為,為完成收購,百威英博或讓SAB米勒剝離華潤雪花。
老大欲收購老二
9月16日,SAB米勒率先在其官網發表“回應新聞報道猜測”的聲明稱,SAB米勒董事會注意到最近媒體的猜測,董事會確認百威英博 (Anheuser-BuschInBevSA/NV)已經通知SAB米勒,計劃發出對SAB米勒的收購建議。百威英博隨後發出聲明,確認已經就聯合兩家公司這一議題和SAB米勒董事會進行接觸,希望達得交易。
“收購是百威英博常用的方式。”啤酒專家方剛評價道,過去,百威英博一直依靠並購方式成為啤酒業最大公司,而SAB並未像過往一樣表示反對,因“資本逐利”。
實際,市場傳言百威英博計劃收購SAB米勒由來已久。早在2011年底和去年,就曾有消息披露類似收購。去年9月,外界傳言百威英博正為該宗收購向銀行等進行融資。
SAB米勒在前述聲明中自我介紹道,公司業務為啤酒和軟飲料,旗下擁有200多款地方品牌或全球品牌的啤酒。此外,截至3月31日的上一個財年,SAB米勒出售3.24億百升啤酒和軟飲料,EBITA(未計利息、稅項、折舊及攤銷前的利潤)為63.67億美元。
百威英博旗下有百威、時代、科羅娜等知名品牌。數據服務商Euromonitor稱,2013年,百威英博佔據全球啤酒市場近20%的份額,SAB米勒和喜力分別佔有9.6%和9.3%的份額。兩者若合併,將佔據全球啤酒三分之一的市場,也將創下並購的新天價。
看重非洲市場?
SAB米勒佈局較久的非洲等啤酒市場,或是百威英博更為看重的。
SAB米勒旗下品牌有Foster's、Peroni和Miler。對於百威英博收購的原因,《華爾街見聞》報道指出,目前全球範圍內啤酒銷量增長最快的地區在非洲,這是SAB米勒啤酒的市場腹地,又是百威英博幾乎沒有覆蓋的市場。僅僅就靠非洲市場,SAB米勒也是百威英博最心儀的收購目標。
該篇報道還認為,收購的另一原因在於,雖然百威英博佔有20%的全球市場份額,但其大部分市場都在美洲,北美和南美貢獻了約70%的銷量。但百威英博的旗艦産品百威啤酒在北美市場的增長面臨天花板,所在的南美市場也面臨增長放緩的窘境。
想要吞下SAB米勒,百威英博需得付出超千億美元的資金投入。2014年9月,《華爾街日報》報道稱,知情人士透露,百威英博正在與銀行接觸,以尋求一項大概750億英鎊(約合1220億美元)的收購,目標是SAB米勒。
方剛認為,若全部收購SAB米勒,百威英博將砸下約1200億美元。縱觀此前幾次並購,百威英博都投入不菲。2004年,巴西的AmBev和比利時的英特布魯公司合併為百威英博,一舉成為世界産量第一的啤酒公司。2008年,百威英博斥資520億美元收購啤酒品牌安海斯(Anheuser-Busch),創下釀酒業的並購紀錄。2013年,該公司又以200億美元左右買下墨西哥釀酒廠GrupoModelo(莫德羅集團,科羅娜啤酒擁有者)。
華潤雪花與百威或難攜手
百威英博背後站的是其主要股東巴西的私募基金3G集團。據悉,3G集團與沃倫·巴菲特關係密切。在今年稍早的亨氏集團並購卡夫食品的交易中,背後也有3G集團的身影。
在方剛看來,若收購成行,將有可能涉及反壟斷調查,“百威英博不太可能獲得華潤雪花的股權。”考慮到這兩個集團的巨大規模,這項交易尚需包括中國和美國等多個國家通過反壟斷審查。分析認為,百威英博將可能出售SAB米勒在中美兩國合資企業的股份——在美企業是米勒康勝(MilerCoors),在華企業則為華潤雪花。“類似收購,按照相關法律,在很多國家都會涉及反壟斷調查。”國內一位研究反壟斷的律師昨日表示,百威英博發起大宗收購,在對壟斷的定義中可能涉及“經營者集中”的範疇,即市場佔有率達到一定比例。
SAB米勒是全球第二大啤酒商,同時是目前華潤雪花的第二大股東,在1994年,華潤集團和SAB米勒合資組建了華潤雪花,當時後者持有49%的股份。國內啤酒市場,華潤雪花多年來一直佔據第一寶座。根據華潤雪花的官方資料顯示,在2014年,該公司在市場份額是23.2%,青島啤酒(600600,SH) 為18.4%,百威英博是14.0%,燕京啤酒為10.7%,嘉士伯為4.6%。若兩者合併,在中國的市場份額將超過35%,將面臨反壟斷審查。(
)[責任編輯: 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