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小吃店在面臨鹽務管理部門的檢查時,被查實用工業鹽充當食用鹽燒菜,而這種鹽的售價僅有食用鹽的六分之一。之後,執法部門順藤摸瓜又找到了工業鹽的售賣者。
經松江區檢察院查實,小吃店老闆娘肖琴在生産、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銷售者范磊明知他人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卻仍向其提供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兩人的行為均已涉嫌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經提起公訴,他們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管理部門執法時發現貓膩
去年下半年,上海市鹽務管理局兩名工作人員對位於松江區九亭鎮的一家小吃店進行日常檢查。老闆娘肖琴從廚房裏拿出一包已經開封的鹽。從表面上看,這包鹽是超市售賣的正規包裝食用鹽。但令人産生懷疑的是,鹽的外包裝上滿是油膩,像是很久沒有動過。
工作人員懷疑,這並不是小吃店日常用的炒菜鹽,而是用來專門應付檢查的“門面鹽”。於是,他們從鍋灶臺上的鹽罐子中取出少許鹽,並回到執法車上進行快檢。結果顯示,鹽中未加碘,很有可能是工業用鹽。
工作人員趕回店裏,發現鹽罐裏的鹽已被倒掉。此時,肖琴正拖著50千克工業鹽,慌慌張張地試圖藏匿起來。面對證據,肖琴承認店裏平時就是用這種工業鹽炒菜。
無標散鹽每百克售價0.15元
順藤摸瓜進行排查,市鹽務管理局查明,店裏使用的工業鹽是肖琴在洞涇貿易城裏的一家小店內購買的,50千克工業鹽售價僅為75元,折合每100克售價僅為0.15元。而在超市,一包正規包裝的300克食用鹽,售價通常在3元左右。
此後,民警找到了開在洞涇貿易城裏的這家小店,並在店主租用的倉庫內發現7袋總計350千克“散鹽”。這種大包裝的“散鹽”,其實就是不含碘的工業鹽,內含鉛、砷、汞、鎘、亞硝酸鹽等有害物質,長期食用會對人體健康産生巨大危害。
雜貨店老闆范磊説,這些鹽是前一段時間,有人開著卡車私自到府推銷的。自己圖便宜就買了10包,當時買進的價格是每包45元。
據了解,范磊開店經營調味品生意已經超過10年。他很清楚工業鹽所具有的嚴重危害性,也知道這次進的鹽是不正規的。但為了貪圖利益,還是鋌而走險,選擇了售賣違規工業鹽。
使用者銷售者被判有期徒刑
使用工業鹽的肖琴和出售工業鹽的范磊,均因刑事犯罪獲判有期徒刑。
對此,檢察官解釋,我國對食用鹽的原料採集、輸送及生産過程、包裝等環節有著嚴格的衛生要求。食用鹽出廠前需經過仔細檢驗,各項指標必須符合國家食用鹽標準及衛生標準。而工業鹽除生産和出廠內控品質指標不一樣外,它在生産和包裝上均無特別的衛生要求,因而存在極大的健康隱患。
檢察官還提醒廣大消費者,務必到持有食鹽零售許可證的正規商店購買食用鹽。食品加工者、售賣者也應採購和使用正規食用鹽。一旦觸碰法律的紅線,必將付出相應的代價。(本報記者 欒吟之 通訊員 程歡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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